最新廣東省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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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具體如何呢?大家是否瞭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內容吧!

最新廣東省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1、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爲15510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爲124080元;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工亡職工本人工資每月發給。

2、傷殘等級一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186120元,最低爲37224元;傷殘津貼每月可領取本人工資的90%(最低不得低於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結束勞動、工傷關係可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10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5個月本人工資,需護理的一次性領取護理費10年。

3、傷殘等級二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170610元,最低爲34122元;傷殘津貼每月可領取本人工資的85%(最低不得低於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結束勞動、工傷關係可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10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4個月本人工資,需護理的一次性領取護理費10年。

4、傷殘等級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155100元,最低爲31020元;傷殘津貼每月可領取本人工資的80%(最低不得低於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結束勞動、工傷關係可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10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3個月本人工資,需護理的一次性領取護理費10年。

5、傷殘等級四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139590元,最低爲27918元,傷殘津貼每月可領取本人工資的75%(最低不得低於684元),直到本人死亡。結束勞動、工傷關係可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10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個月本人工資,需護理的一次性領取護理費10年。

6、傷殘等級五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124080元,最低爲2481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最高爲387750元,最低爲7755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最高爲77550元,最低爲15510元。 以上3項合計最高爲589380元,最低爲117876元。

7、傷殘等級六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108570元,最低爲21714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最高爲310200元,最低爲6204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最高爲62040元,最低爲12408元。以上3項合計最高爲480810元,最低爲96162元。

8、傷殘等級七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爲93060元,最低爲18612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最高爲193875元,最低爲3877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最高爲46530元,最低爲9306元。

以上3項合計最高爲333465元,最低爲66693元。

廣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上調

廣東省人社廳9月3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有關待遇調整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特別調整標準從150元提高至277元。

同日,省人社廳就調整2016年度我省工傷傷殘津貼徵求意見,擬按照2015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6.5%左右加發,增加部分由定額、定比、傾斜調整(符合條件者)三者相加。

提高工亡職工供養家屬撫卹金

《通知》稱,從2016年1月1日起,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特別調整標準從150元提高至277元。

具體是指2015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已領取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在2016年1月1日後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從2016年1月起,在原發放標準基礎上再按月加發127元傷殘津貼。

而2016年1月1日(含當日)後首次覈定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在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覈定的傷殘津貼發放標準基礎上,從首次享受傷殘津貼之月起,直接按月調整加發277元傷殘津貼。

《通知》提高了工亡職工供養家屬撫卹金最低發放額度標準。從2016年7月1日開始,各統籌地區供養親屬撫卹金最低發放額標準從300元/月調整至2016年本市城鎮類的城鄉低保標準,此後最低發放額標準每年7月1日按照當年本市城鎮低保標準的調整而自動調整。其中,本統籌地區行政管轄範圍內有兩個或以上城鎮低保標準的,按照最高的一個城鎮低保標準確定。

75歲及以上傷殘津貼每月加發100元

據省人社廳發佈的《關於2016年度調整我省工傷傷殘津貼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的.人員範圍爲2015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領取傷殘津貼,在2016年1月1日後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覈定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傷殘津貼之月起發放。

《徵求意見稿》顯示,本次調整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

定額調整就是每人每月定額加發48元。定比調整就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再按本人調整前傷殘津貼月標準4.8%加發;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再按本人依法覈定傷殘津貼月標準的4.8%加發。

傾斜調整部分,對2016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傷殘津貼年度調整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