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醫保繳費年限可以累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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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廣州醫保繳費年限可以累加嗎,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醫保繳費年限可以累加嗎

廣州醫保繳費年限可以累加嗎:

廣州醫保可以累計繳費年限。按照《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穗府令123號)第十六條:

1、參保人員在2014年1月1日後首次辦理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並繳費的,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但未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的,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按15年執行。

2、參保人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且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的,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按10年執行。

社會保險如何辦理:

社會保險是由公司來進行辦理的,勞動者只需提供身份證號碼就可以。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徵收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統籌調整,對勞動者遇到的勞動風險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是爲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只要勞動者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經按照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就可以通過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來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