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養老保險怎麼轉移接續?下面帶來濟南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指南,以供參考!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工作分爲兩類:
一是戶口遷移後,參保人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
二是參保人蔘加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後,兩項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
那麼
怎樣辦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呢?
戶口遷移後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要怎麼轉?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期間跨地區轉移,可將養老保險關係及個人賬戶資金隨戶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覈算,並享受相應待遇。
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已領取養老待遇,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金待遇。
那麼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都參加了應該怎麼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規定了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銜接辦法。
主要政策包括
①《暫行辦法》適用於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之間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
②辦理兩個養老保險銜接的時點爲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
③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④在兩個養老保險之間轉移時,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合併累計計算。
⑤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合併累加計算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爲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⑥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濟南養老保險領取方式
職工退休時的社保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爲195、55歲爲170、60歲爲139)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