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本級生育保險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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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本級生育保險新政的五大變化

嘉興市本級生育保險新政

從市人社局獲悉,爲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降低用人單位負擔,《關於調整嘉興市生育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已正式印發。

據介紹,《通知》主要涉及5個方面政策的調整,給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都帶來了利好消息。值得注意的是,除特別規定以外,《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執行。

變化一:生育保險繳費比例下降

記者瞭解到,《通知》涉及的第一項調整政策,與市本級用人單位直接掛鉤——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市本級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從原來的0.8%調整爲0.5%。

從0.8%調整爲0.5%,降幅達37.5%,這是什麼概念?市人社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項政策將每年爲市本級用人單位“省下”共計約4000萬元。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縣(市)根據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統籌調整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工作。

 變化二:參保期限延長至12個月

《通知》規定,將職工享受生育保險的條件,由原來的'連續繳費滿6個月,調整爲連續繳費滿12個月。也就是說,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所在用人單位已爲職工履行連續繳費義務滿12個月的,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連續繳費期怎麼計算?據介紹,應該自用人單位爲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之月起開始,至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之月爲止。

“這項政策的調整是針對新參保人員的,對現有參保人員並沒有影響。”市人社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期限的延長有一個自然遞增因素,這項政策將從明年11月1日起實施。

 變化三:生育津貼計發標準有變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關於產假的有關規定,《通知》調整了生育津貼計發標準。這項政策的調整主要涉及3個方面: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育或早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時遇難產實施剖宮產、採用產鉗助產、胎頭吸引術、臀位牽引術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4個月(含4個月)以上流產或者子宮外懷孕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3.妊娠4個月以下流產或者子宮外懷孕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怎麼計算?記者瞭解到,生育津貼是按照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標準計發。假設“新晉媽媽”小張順產生了小孩,而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她可享受的生育津貼就是9800元(即3000元÷30天×98天)。

 變化四:未就業的“孩子媽”也有福利

《通知》規定,將參保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也就是說,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時,用人單位已爲職工參加生育保險並連續繳費達到規定月份,且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可按《通知》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舉例來說,小王妻子是一名全職太太,昨天經剖宮產成爲一名媽媽,如果小王的單位爲小王參加了生育保險並連續繳費達到6個月(明年11月1日起要求12個月),並且小王夫妻符合法定生育條件,那麼小王夫妻即可享受5000元的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參保職工未就業配偶已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報銷的,可差額享受《通知》規定的職工未就業配偶的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變化五:醫療費用補償標準提高

《通知》對生育、計劃生育定額醫療費用補償標準作了調整。

記者瞭解到,調整後,生育醫療費用的補償標準平均上調約40%。例如,正常陰道分娩(順產)的補償標準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了3000元,剖宮產的補償標準由原來的4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也就是說,變化三中舉例的順產的“新晉媽媽”小張,在享受9800元生育津貼的基礎上,可以享受3000元的生育醫療費用補償,生育保險總的待遇可以達到12800元。

在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的補償標準方面,由於近幾年大量採用新技術的原因導致醫療費用增長較快,此次調整平均上調近300%。例如,放置節育環、取出節育環均由原來的70元提高到了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