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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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去年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及比例

1.費用500元以下部分,不予報銷;

2.501元以上至2000元部分,報銷25%;

3.2001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報銷30%;

4.5001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報銷35%;

5.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報銷40%;

6.20001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報銷45%;

7.30001元以上部分,報銷50%。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案例

例:王某住院化去醫藥費共30000元(已剔除自負部分),首先要自負500元,再按下式計算:1500(501元以上至2000元部分)×25%+3000(2001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30%+5000(5001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35%+10000(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40%+10000(20001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45%+11525元。則王某實際得到11525元的報銷。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1.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2.醫療費用發票;3.費用明細清單。同時要攜帶:

①醫保卡;②戶口簿;③本人身份證;④其它相關證明。

4.委託他人辦理補償手續的,需提供參保人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明。

哪些醫療費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不予報銷

1.第三者造成參保人意外傷害支出的醫療費用由第三者負擔;

2.自購藥品、門診醫療費、觀察室醫療費用、健康檢查費用;

3.未經物價和衛生部門批准的醫療服務、檢查、診療項目及擅自提高醫療收費標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氣功、按摩、家庭病牀、特別護理、健康體檢、康復性醫療、非醫療性個人服務等項目的費用以及陪客費、中藥煎藥費、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雜費等;

5.懷孕、流產、墮胎、分娩及採取其他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併發症和後遺症狀等);

6.參保人因自殺、鬥毆、服毒、欺詐、犯罪等故意行爲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爲造成傷害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7.企業員工(包括企業主)在工作過程中造成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

8.參保人發生交通故所涉及的一切醫療費用;

9.本縣社會基本醫療保障規定的需個人自費承擔的醫療費用;

10.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不予補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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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佈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爲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爲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爲保障參保職工享有基本的醫療服務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中國政府加強了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醫療機構、藥店進行資格認定並允許參保職工進行選擇。爲配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國家同時推動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的改革。通過建立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的目標。

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國家爲公務員建立了醫療補助制度。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爲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國家還將逐步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爲貧困人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到2001年底,全國97%的地市啓動了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達7629萬人。此外,公費醫療和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還覆蓋了一億多的城鎮人口,中國政府正在將這些人口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