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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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從7月1日起就是一個新的社會保險年度,根據2016年的南京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我們瞭解到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2017上半年南京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仍2016後半年年調整的爲準。

2017南京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關於發佈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佈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我市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

我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爲16800元,下限爲2628元。

二、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6年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爲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6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爲每人每月52元。

三、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爲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爲67200元。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南京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爲16800元,相比去年度的16200元,增加了60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爲2628元,維持去年標準。這也是南京近年來首次沒有提高繳費下限標準。

社保基數下限首次不變

據悉,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南京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爲16800元,相比去年度的16200元,增加了60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爲2628元,維持去年標準。這也是南京近年來首次沒有提高繳費下限標準。南京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是考慮到爲企業減負。

按下限2628元繳社保費的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養老保險費最低爲210.24元(2628×8%),基本醫療保險費爲52.56元(2628×2%),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業保險費13.14元(2628×0.5%),工傷、生育個人無須繳費。總的來說,一名參保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爲285.94元。據統計,目前南京約6成人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標準每月繳納社保費的,這意味着他們的月社保負擔不會增加。

對於單位來說,儘管繳費下限沒上調,但今年調整了兩項保險的費率,如工傷實行差別化費率,單位繳費比例從原來的0.5%-1.2%調整爲0.2%-1.9%;失業保險單位的繳費比例由1.5%下調爲1%。因此,再加上養老(20%)、醫療(9%)、生育(0.5%),總的社保最低繳費比例由過去的31.5%下調爲現在的30.7%。用人單位的社保負擔減輕不少,從而降低了企業成本。

此外,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6年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也不變,仍爲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

退休退職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上調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爲5600元,比去年增加了514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爲6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