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不是被辭退纔可以申領,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申領。如下爲南昌失業保險參保及繳費指南,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南昌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願望的。
二、南昌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材料
1、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2、失業職工介紹信以及身份證
3、銀行存摺複印件
4、二張近期免冠照片
三、南昌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
失業人員應在被告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四、南昌失業保險參保辦理地點
南昌市職工失業保險管理處失業人員管理科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日
地點:南昌市子固路80號
郵編:330008
聯繫方式:0791-86702176
南昌市青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791-88107025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區南京東路699號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南昌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時限及費用
參保時限:行政文件發佈起60日之內(包括單位申報和仲裁時間)
參保費用:不收費
六、南昌失業保險 繳費比例
1、繳費單位按其參加失業保險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總額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2、無法覈定繳費基數的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按照當地上年度同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覈定繳費基數。
3、繳費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七、南昌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由單位向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失業保險數額,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後按規定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