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學識都 人氣:1.03W

福建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下月起可用公積金交房租、物業費

2014福建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2007年我省出臺規定僅限於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職工,此次取消這類限制

我省公積金今後不但可以用來交房租、物業費,還能用於小區增設電梯!昨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下月1日起,我省公積金的提取政策將有新的變化了。只要符合條件,您存在公積金賬戶裏的錢,除了可用於購房外,還可提取出來交房租、交物業費或是繳交小區增設電梯所需費用。

據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計劃從三方面調整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政策,新政策從今年11月開始執行。

調整政策包括:在我省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無房職工,如果其在繳存地租賃房屋用於自住,而且房租超出了規定的家庭收入比例,那麼就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爲上一年的房租和,每年提取一次。也就是說,這一類的.提取金額以上一年的房租和爲參考,但一般房租都是提前支付給房東的,因而這樣的公積金提取有事後“報銷”的意味。不過,建設部門尚未公佈“超出家庭收入比例”的標準,省外有的地區以20%爲限,有的地區以15%來測算。

同時,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以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物業服務費,每年提取一次。很顯然,如果您有多套房產的話,並非所有的物業費都能提取公積金來抵扣的。

此外,公積金還可提取用於小區增設電梯的費用,這主要針對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人羣。其條件是,提取人在12個月內沒有購房提取、還貸或委託還貸等提取行爲,而且所有申請人提取公積金的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增設電梯的實際費用,還需要繳存人在項目繳款之日起一年內申請,逾期就無效了。

據瞭解,早在2007年,我省出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就規定,公積金可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等,但僅限於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此次政策調整取消了這類限制。

相關新聞

在榕買房公積金貸款仍需連繳一年

省市公積金管理機構暫未收到放寬通知,新政落地仍需等待

近期房產信貸政策可謂是“好戲連臺”,其中住建部、財政部、人行等三部門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公積金異地互認等新政何時落地備受關注。不過,昨日東南快報記者從福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上述單位目前並未收到執行新政通知,目前公積金貸款業務仍按原有政策要求執行。

榕買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仍未變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連續繳存6個月的職工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進異地貸款業務等。

“目前我們沒有接到任何政策文件,職工的公積金賬戶仍然需要連續繳存12個月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昨日,福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公積金貸款業務仍然按照原有政策要求執行。

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針對該問題的迴應也與上述人士一致,稱目前並未收到公積金貸款放寬的通知。

該人士表示,對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滿五年,方可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以本人或配偶的名義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均認定爲二次貸款。”

根據我省現行政策,首套房貸款最高額度爲雙職工60萬元,單職工45萬元;二套房貸款最高額度爲雙職工45萬元,單職工30萬元。

異地繳存仍需滿足一定條件

此次《通知》要求,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

“不支持異地互認,如果是工作調動轉入異地也需要符合一定條件纔可使用。”福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指出,如果職工因爲工作調動轉入新單位,在異地正常繳存公積金,其公積金賬戶餘額按規定程序全部轉入本地的公積金賬戶繳存,且中間沒有出現過中斷的情況,異地繳存時間加上在福州繳存的時間如果滿12個月,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如果更換工作地後,對於繳存中斷或者銷戶等情況,異地繳存時間將不計入總繳存時間。”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告訴東南快報記者。

此外,此次《通知》還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爲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對此,福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表示,無論是公積金提取還是辦理公積金貸款,本地公積金管理機構並沒有上述收費項目,因此不存在“取消”一說。

至於新政何時可以在福州正式落地,上述人士表示需要以上級通知文件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