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非深戶參保人也可申領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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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下面爲大家帶來在深圳非深戶參保人也可申領失業金,快來看看吧。

在深圳非深戶參保人也可申領失業金

從深圳市社保局獲悉,異地務工人員納入失業保險參保和享受待遇範圍後,參保人數持續攀升,目前參保人數已達940萬人,在全國各大城市位居第二。爲了更好地服務參保人,市社保局推出多項創新服務模式,目前全市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網點增加到了283個,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實現5種選擇、就近領取。

非深戶參保人也可領失業金

據瞭解,我市新失業保險條例2013年1月1日開始施行,把異地務工人員首次納入參保和享受待遇範圍,規定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均納入失業保險參保範圍,對深圳戶籍員工和異地務工人員等同對待。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同時符合3個條件:一是在深圳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二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也就是非“自願失業”;三是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即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因此,從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戶參保人也可領失業金。

按照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爲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1808元/月計算,爲每月1446.4元。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5種選擇、就近領取”失業金

隨着參保人數的大量增加,預計申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數在2014年將呈現幾何級增長。爲此,我市社保部門創新服務新模式,增強社保服務爲民新效能:一是搭建了以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爲主要業務平臺的失業登記與失業保險金申領“一站式”服務平臺;二是開展了委託銀行辦理失業保險金業務;三是推出了自助終端機受理失業保險業務;四是建立了郵政代辦服務。目前全市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網點由原來的.10個社保窗口增加到了283個經辦窗口,增加了近28倍。

目前,深圳市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實現了5種選擇,既可在全市35個社保窗口、51個“一站式”窗口、197個簽約銀行窗口中的任何一家就近窗口辦理業務,也可到就近自助終端機辦理或足不出戶申請郵政代辦,初步實現了失業保險業務同城通辦。

認定“視同繳費年限”讓失業員工享更好保障

同時,在配套政策上,我市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深圳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失業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辦法》等作爲《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若干規定》的配套政策。據瞭解,失業保險費徵收費率浮動的具體幅度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與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比例、辭退職工比例、就業安置率等因素確定,不炒人、少炒人的企業將獲得獎勵,下浮繳費比例。目前深圳市已有24萬家企業享受了失業保險繳費比例下浮的待遇,得到廣大參保企業和職工的廣泛好評。

《失業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辦法》也讓參保戶籍員工享受了更多的社保福利,即深戶員工只要在1999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間參加社會保險任一險種,均可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據瞭解,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指並沒有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但符合一定條件可以“視同”繳費,在計算失業保險金時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的年限。由於失業保險金領取與繳費年限掛鉤,這意味着符合條件人員可合併計算“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可多領失業保險金,享受更好的保障。

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一、深圳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

1.員工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在本市已辦理失業登記,本人有求職要求。

二、失業人員符合法定條件的,享受下列失業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標準爲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2.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深圳市醫療保險的規定參加醫療保險,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3.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遺屬可以一次性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待遇。

4.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服務或者補貼。

三、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流程

1.企業及時爲失業員工辦理申報停保

用人單位在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社保機構爲離職員工辦理網上申報停保手續,無法通過網上申報的可到屬地社保機構徵收窗口申報,申報時應特別註明停保人是否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辦理失業登記。

原用人單位已經爲其辦理網上申報停保並屬於非自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到就近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後,符合申領條件的可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方式有三種:

(1)在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手續。街道勞動保障所提供一站式服務,辦理失業登記時可同時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2)已註冊個人網頁人員可通過社保個人網頁辦理申領。

(3)通過社保機構設置的自助終端機辦理申領。

(4)在就近社保機構失業保險窗口辦理。需確認視同繳費年限的、在民政局辦理失業登記的殘疾失業人員必須到社保機構辦理申領手續。

四、申請領取失業保險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複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五、申請領取失業保險的程序

1.申領人出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複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員查驗身份,把申領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電腦號錄入計算機系統,由計算機系統審覈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2.窗口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覈符合申領條件的,由計算機系統出具《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出具《失業保險待遇不予核發決定書》。決定書一式兩份,失業人員簽字後與社保機構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