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學識都 人氣:5.82K

“目前在深圳上班,養老保險也轉移到了深圳,最近才發現,老家湖南和深圳同時繳納了養老保險,該怎麼辦呢?”

重複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這樣的話,養老保險是累計還是可以退回?”

“同時繳納的情況下,以後的養老金怎麼算啊?”

最近,有網友諮詢養老保險 重複繳納的事情。要知道重複時間段內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是不能累計的。

參保人可以選擇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係予以清理,隨後退回重複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

選擇清退本市重複繳費的,屬於用人單位繳費的,其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還本人,其餘劃入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已繳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不予退費。

應參保人在兩個以上統籌地區重複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清退手續,由轉入地清退,先辦轉移後辦清退。

那麼如何辦理重複繳納養老保險退費業務呢?需要哪些材料呢?

提交材料

如無特殊說明,均需驗原件留複印件

1.身份證;

2.異地參加養老保險證明材料,如退休證或異地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轉移憑證和繳費清單;

3.本人在本市中、農、工、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開立的銀行存摺、借記卡。

辦理流程:

參保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社保窗口辦理,並提交《深圳市社會保險補退/合併申請表》(徵收表格[2014式]003),經社保機構審批通過後退費。

辦結時限:

每月20日(含20日)前申請的視爲當月業務,20日後申請的視爲次月業務,徵收工作人員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溫馨提示

辦理退費時,需由參保人手寫確認其重複繳費時段,所選擇的清退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