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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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關生育保險待遇的。如下就爲大家收集了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材料,歡迎閱讀!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材料

一、生育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複印件;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覈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範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複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其中之一);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複印件。

二、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三、生育保險報銷範圍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爲: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爲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範圍。  備註: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於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