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下面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保定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基數,歡迎閱讀!
一、保定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失業保險費率由原規定的3%下調至2%,其中用人單位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保定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2015年統一對企業申報的職工繳費基數
1.繳費基數下限爲60%
2.繳費基數上限爲300%
三、保定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單位代繳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保定失業保險繳費地址
涿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涿州市范陽東路5號
電話:3628910
定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東路473號
電話:2589960
安國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安國市藥都北大街社保就業行政服務中心五樓
電話:3525002
五、保定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六、保定失業保險金領取發放標準
各市(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長短,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由省統一確定
七、保定失業保險金領取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與求職證明
4.參加失業保險與繳費情況證明
5.一寸相片3張
八、保定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3.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爲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九、保定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限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完成
領取時限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24個月。
4.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