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本文就來分享一篇提取省住房公積金的流程,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一、省直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範圍是什麼?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
(四)支付房租的;
(五)支付物業費的;
(六)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七)離休、退休、退職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戶口遷出石家莊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一)非石家莊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二)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三)因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四)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以上或未滿兩年且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的;
(十五)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六)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二、省直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1、職工申請:職工憑支取證明資料和本人身份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審覈:單位對有關資料進行審覈,由專管員通過網上業務系統提出申請,打印《省直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連同證明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和身份證複印件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3、“中心”審批:“中心”審覈單位提交的有關證明資料和單位印鑑是否齊全、提取申請書的金額是否準確,並進行審批。
4、辦理提取:符合條件准予提取的,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已辦理聯名卡的,資金轉入職工名下聯名卡內;未辦理聯名卡的,由會計科辦理轉賬手續。
三、用於支付物業費的提取額度是多少?
參照石家莊市現行的物業費水平和普通住房面積標準,暫按2117元/人/年提取;首次提取時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積金8468元,用於支付2014—2017年四個年度的物業費;已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2014、2015、2016年度物業費的職工,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積金2117元,用於支付2017年度的物業費。
對於想提取公積金的職工來說,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現階段有需要的職工,可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