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十堰失業補助金申請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哪些人員可以申請
一、按照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按規定申領失業補助金:
1、單位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過失業保險費的;
2、當前沒有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金(含居民養老保險退休);
3、當前處於失業狀態;
4、失業保險轉移人員:必須持有“轉移手續”。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1、已退休或已就業的;
2、從未參加過失業保險的;
3、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4、正在享受(或今年已經申報)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也稱“4050政策”)的;
5、正在享受(或已經申報)創業擔保貸款的;
6、在外地申領失業金和失業補助金的。
二、待遇標準
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確定(994元/月);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確定(621元/月),享受期限爲6個月。
三、申領方式
一、線下申領方式。本人憑身份證、《社保卡》或建行卡(複印件)到市民服務中心B區就業服務窗口辦理。
二、 爲幫助申領人員更好更快地辦理此項業務,市就業部門實施失業保險金申領“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次辦結”,在窗口增設服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服務效率,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能按時領取補貼。請各位申領人員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避免扎堆排隊聚集,同時爲提高辦事效率,避免人羣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風險,推薦各位申領人員通過線上途徑申領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