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兒醫保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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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少兒社保是由少兒互助金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兩部分組成。關於成都新生兒醫保報銷政策,你知道多少呢?不妨跟着小編一起看看吧!

成都新生兒醫保報銷政策

一、成都市少兒社保(新生兒)簡介:

成都市少兒社保是由少兒互助金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兩部分組成。大病補充是在少兒互助金報銷的基礎上補充報銷(提升報銷比例),因此,必須是在購買少兒互助金基礎上,才能購買大病補充。

購買時間

新生兒:新生兒出生後60天以內購買;方可報銷新生兒在生產期間的住院費用。

保險期間:

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至當年年底(12月31日)止

購買地點:

戶口或居住證所在社區的辦事中心社保櫃檯、區社保局

購買資格:

新生兒:新生兒本人必須具有成都市戶口或父母有一方具有成都市長期居住證(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購買費用:

2015年爲:少兒互助金80元/年,大病補充:分爲兩檔:每人每年190元和380元。

2016年爲:少兒互助金90元/年,大病補充:分爲兩檔:每人每年205元和410元。

所帶資料:

娃娃戶口是成都市的,帶上娃娃的戶口本就可以了。

娃娃戶口不是成都市的,要帶上能證明娃娃與具有成都市居住證一方關係的戶口薄、出生證等。

優惠政策:

如果母親買的是“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醫保、新農合),新生兒寶寶出生當年免費享受“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少兒互助金)!

二、成都市社保規定:在寶寶出生後60天之內購買少兒社保,就可以報銷寶寶從出生之日起到當年年底的住院醫療費用。

報銷可以採用兩種方式:

1、寶寶出院前已經買好了少兒社保,那麼,把繳費收據交給醫院結算處,醫院結算處在社保網絡替你報銷,結算時直接扣除已報銷部分!這種方式簡單快捷,但是寶寶新生兒期間住院,又要忙娃娃又要照顧月子裏的媽媽,又要上戶口買社保,有點搞不贏!

2、寶寶出院後纔買少兒社保!那麼,就只有你自己先墊付,然後將票據拿到社保局去報銷!這裏面有許多問題,寶媽寶爸要處理好,比如新生兒還沒有起名字,票據中姓名如何寫纔能有效等等。因此,一定要注意一下細節:

細節一、新生寶寶一旦住院,爲了以後報銷方便,在辦理新生兒出入院手續時,關於新生寶寶住院票據上姓名一欄怎麼寫?

寶寶剛出生就突如其來生病住院了,名字還沒有來得及想好,住院票據上姓名一欄怎麼寫?

如果新生寶寶住院前,父母已經爲寶寶取好名字了,那麼一定要注意,住院票據上姓名與購買互助金時用的名字一致。

對於父母均爲成都戶口時,因爲是母親生產住院,因此住院票據上姓名一欄最好寫“XX之子”或“XX子女”時,XX爲母親姓名,這樣如果遇到問題比較容易去醫院追溯。

對於父母有一方有成都市居住證的情況,住院票據上姓名一欄最好寫“XX之子”或“XX子女”時,XX爲具有居住證一方父親(或母親)的姓名。便於報銷時說明其關係。

細節二、關於購買少兒社保(互助金和大病補充)

時間:

新生兒必須在出生後60天之內,辦理少兒社保(互助金和大病補充),才能夠享受新生兒出生到購買報銷期間的全部保險利益。否則,超過60天辦理少兒社保(互助金和大病補充),其中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有半年的觀察期(即生效期推遲半年)。

細節三、報銷所需資料以及時間地點:

(1)、報銷所需資料

醫院開具的正規稅務局的發票

父母認可的新生兒醫院費用明細清單(中藥必須附上處方)。

病歷的首頁。

出入記錄。

社保卡(少兒互助金卡)或繳費票據

因爲費用報銷後需要通過銀行支付,因此,需要父母(或代辦人)A的銀行卡。父母(或代辦人)A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醫學出生證明等能夠證明其與該新生兒關係的證明。

注意:由於各個社保局可提供轉賬銀行不同,因此,可以多帶幾張不同的銀行卡或者去之前電話諮詢一下,成都市各區(市)縣少兒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聯繫電話見附錄一。

(1)、報銷的時間

購買保險後的下個月再去區社保局報銷(即:如果你4月份買的就5月份再去,但必須在3個月之內報銷)

(2)、報銷的地點

區社保局

相關問答

問:哪些人員可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具有我市城鎮戶口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非本市城鎮戶口但常年在本市城鎮就學的中小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入托的學齡前兒童;駐我市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下簡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以下簡稱大學生)可以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問:什麼時間可以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普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每年10月至12月20日可辦理參保繳費,一次性足額繳納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逾期不予辦理,待遇享受期爲自然年度。

大學生醫療保險費按學年度預繳。每年9月至10月由所在高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一次性足額繳納在校期間全部醫療保險費。醫保待遇支付期爲繳費年度的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

新生兒參保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辦理參保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超出90日的,按照普通居民參保政策執行。

復轉軍人在復轉後的90日內辦理參保繳費,從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超出90日的,按照普通居民參保政策執行。

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18歲及以下參保居民、中小學生和少年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50元。

18歲以上至60歲以下非從業參保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240元。

60歲及以上老年人個人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150元。

大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40元。

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殘疾等級限一、二級)個人不繳費,由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問: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方式有哪些?

答:普通居民可採用銀行網點和社會保障卡代扣等方式繳費。採用銀行網點繳費方式的普通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中任意一種證件在徵繳期內到指定的銀行網點繳納醫療保險費;採用社會保障卡代扣方式繳費的居民,須與銀行簽訂《代繳合同》,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醫療保險費足額存入社保卡銀行賬戶。

問:普通居民參保需要哪些手續?

答:普通居民以個人爲單位到戶籍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居民辦理參保登記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參保人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二)戶口簿首頁、本人頁的原件和複印件;

(三)低保人員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秦皇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下簡稱低保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四)重度殘疾人員(殘疾等級限一、二級),須提供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五)外地戶口的中小學階段學生或在本市入托的學齡前兒童須另外提供本市學校出具的學校證明或幼兒園出具的入托證明。

(六)以個人方式參保的18歲以上中小學生,於每年12月10日前由學校開具在校證明,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

問: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斷繳費是否需要補繳?

答:居民(含低保、重殘人員)中斷繳費的,再次續保時可自願補繳中斷期間的'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間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補繳年度計入連續繳費年限,次年1月1日起享受連續繳費待遇。居民不補繳中斷年度的醫療保險費,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問: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繳標準是多少?

答:中斷年度的醫療保險費補繳標準按補繳年度的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全額計算。

問:補繳人員到哪裏辦理補繳手續?

答:補繳人員應在徵繳期內到戶籍所在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問:參保人員身份變更如何辦理手續?

答:普通居民轉爲低保、重殘人員續保的,於每年12月10日前攜帶身份證原件和低保證或殘疾證的原件、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做變更手續;低保、重殘人員轉爲普通居民繳費的,於每年12月10日前持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戶籍所在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做變更手續。

問:哪些情況須辦理終止參保手續?

答:居民因參加其他醫療保險、參軍、轉入外省市求學、戶籍遷出、死亡等情況或個人主觀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攜帶身份證(死亡證明)、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與醫保ic卡完成切換前,醫保ic卡繼續使用)等,於每年12月10日前辦理終止參保手續。因未辦理終止參保手續致使銀行扣費成功,不予退費。

問: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職工醫療保險關係如何銜接?

答: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須先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終止參保手續,再按有關規定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的,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須先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終止參保手續,並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徵繳期內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下一年度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就醫結算?

答:參保居民住院或門診發生醫療費時,須持卡直接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經審批轉往外地就醫或長期異地居住人員須到醫保中心手工結算。

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範圍有哪些?

答:支付範圍爲參保居民住院、門診大病(惡性腫瘤、白血病、重症尿毒症、腎移植、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門診統籌及生育醫療費用。

問:參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費用最高限額爲每人每年4萬元,大病保險支付醫療費用最高限額爲每人每年12萬元,全年累計最高支付16萬元。

問: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是多少?

答:參保居民每次住院需先負擔一定額度的醫療費,即起付標準。起付標準根據醫療機構不同等級確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爲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爲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爲800元。參保居民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醫療證》門診治療時,每年個人負擔600元的起付費用。

問: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的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對於普通居民,市內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採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支付比例爲:起付標準以上至10000元以內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內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20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異地起付標準800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

對於大學生,一級定點醫療機構2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4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門診大病每年600元。

(一)支付比例: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符合規定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基金支付75%,個人自付25%。

(二)參保大學生異地住院起付標準600元,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三)參保大學生普通門診醫療費,由各高校定點醫療機構包乾使用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

(四)大學生意外傷害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基金支付75%,個人自付25%,學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爲每人1000元。

問: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答: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爲3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最高支付限額爲每人每年500元。

問:城鎮居民生育醫療待遇有哪些?

答:凡符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女性,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等待期爲一年。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定額結算,結算標準爲:順產(含側切、吸引產等)500元,剖宮產800元。

問:未領取社保卡及轉院到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居民如保辦理結算?

答:醫療費用先由本人現金全額墊付,治療結束後攜帶診斷證明、明細清單、收費收據原件、住院病歷複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臨時醫囑、長期醫囑、大型檢查報告單、手術記錄、體內置放材料登記表及合格證、細菌培養+藥敏的檢驗結果單、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等異常檢驗結果單)、相關異地轉院審批手續,所有材料加蓋醫院公章,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結算。

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轉診轉院如何辦理?

答:我市定點醫療機構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症或因條件所限不能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的危重病參保患者,可以申請辦理市外轉診轉院。

申請辦理市外轉診轉院的程序:由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主管醫師填寫《秦皇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審覈申請表》,科主任簽署意見,醫保科審覈蓋章,報參保地經辦機構覈准備案後,方可轉往市外醫療機構診治。因病情危急需要轉診轉院的,可先行轉院,但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辦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保人員轉往我市以外醫療機構就醫,原則上限定在北京、天津三級甲等以上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在外地多次住院治療一般應一次一審批。

問:那些情況不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答:(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國外以及港、澳、臺地區就醫的;

(五)按有關政策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況。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問答

問:哪些費用屬於居民大病保險的支付範圍?

答: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後,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標準》及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由商業保險承辦機構負責賠付。

問: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答: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設立年度起付標準,一般參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最近年度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千元取整確定,每年年初進行調整,2015年暫定爲2.4萬元。最高賠付限額爲每人每年12萬元。

問: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的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年度內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賠付辦法。具體比例爲:起付標準以上至50000元爲55%,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爲60%,10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爲65%,150000以上爲70%。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問答

新生兒能辦醫保嗎?參保大學生在異地住院能報醫保嗎?正在讀高中的兒子年滿18歲了,如何續保呢?日前,記者採訪了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就市民關心的部分醫保問題作了解答。

問:未領取社保卡、轉外就醫及異地居住的居民如何辦理結算?

答:參保患者攜帶以下相關材料辦理結算:

(1)被保險人身份證、社保卡、被保險人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摺的複印件及原件(二代新身份證要複印正反面)。

(2)如被保險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原件(二代新身份證要複印正反面)。

(3)門診大病:收費收據原件、門診大病本首頁和開藥記錄複印件,化驗、檢查報告單(透析患者需提供透析審批單);住院:醫院診斷證明原件、醫療費用匯總明細、收費收據原件、完整病歷內容包括(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長期醫囑、臨時醫囑、手術記錄、相關必要的檢查報告單複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須加蓋醫院公章)、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手工結算的需要提供醫療費用結算單。

(4)轉外就醫者應提供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的《轉外就醫審批單》或《異地安置登記表》。

(5)如被保險人死亡,須提供醫院出具的醫學死亡證明原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戶口註銷證明原件、火化證明、受益人(被保險人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二代新的身份證要複印正反面)及關係證明,還須填寫保險公司提供的《授權委託書》和《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