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栗縣實現工傷保險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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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社會保險法》和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正式實施以來,上栗縣不斷加大企業工傷保險徵繳力度,強力推進全面徵繳工作,實現全縣企業工傷保險全覆蓋。

2016上栗縣實現工傷保險全覆蓋

該縣大力加強《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宣傳力度,聘請專業老師下鄉鎮爲企業老闆定期授課,使其進一步認識企業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並印製和發放工傷保險宣傳資料2萬餘份;加大基金徵繳力度,組織一支10餘人的工作隊伍實行上門服務,進駐企業幫助辦理徵繳手續;制定賠付方案,限期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截至目前,全縣860多家企業均已參保,參保職工64298人,累計徵繳工傷保險基金2226萬元,支付各種工傷待遇2389萬元。

延伸知識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

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