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趁年輕,和一個姑娘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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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十二歲,人生中第一次想和一個姑娘結婚。

人生感悟:趁年輕,和一個姑娘結婚吧

據說結婚以後,你想對喜歡的姑娘做什麼都行。我等那一天,就像等初潮的少女一樣,期待又緊張。我也無數次發誓,新婚之夜,一定要讓她親口告訴我——沒有小弟弟,你到底用什麼撒尿的?

那時候,喜歡的姑娘在隔壁班的隔壁班,教室靠近廁所,總是散發着一股消毒水的氣味。爲了多看她幾眼,我每天都像一畝旱地似的拼命喝水,頻繁往廁所跑,像一個蓮蓬頭一樣撒很多尿。結果同學們都認爲我尿頻而集體疏遠我。

我對着小便池發誓,我必須和她結婚。到時候我就把她隨身帶着,想什麼時候看,就什麼時候看。上課走神的時候看,蹲在馬桶上思考人生的時候看,睡覺的時候把她的頭摁到被窩裏使勁看。

除此之外,我再也受不了生理衛生課上那個不負責任的女老師了,那天,她迎着全班四十多雙充滿求知慾的眼神,只是丟下一句“你們自己看書吧”就紅着臉逃跑了,完全沒有盡到一個靈魂工程師的義務。

沒辦法,對於這件天地間最隱祕最好玩的遊戲,我只好自己去探索。接下來,我就像一個霍比特人一樣,踏上了尋找真相的冒險旅程。可惜生物老師不是甘道夫,做不了我的導師。

我只好糾集了幾個比我還不知情的夥伴,去看公狗怎樣騎乘母狗,母牛如何生出小牛。那一年,年少的我對動物如何製造下一代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長輩們一致認爲,有一天,我會成爲一個動物學家。

我想,八百多年前,陸游也和我有過一樣的心路歷程,所以後來他纔不無深情地寫道“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畢竟,婚姻就是通往姑娘被窩的交通卡,一次充值,終生有效。

我也預想過新婚之夜的無數個版本,我到底是從被窩另一側溫柔地上牀,還是一個鷂子翻身,餓虎撲食而上,背朝天花板,雙肘和膝蓋支撐身體,像一個鑽頭一樣,尋找地心的祕密。爲此,我糾結了好多年。

後來唸書,知道了名人對於婚姻的看法,什麼“圍城裏的人想出來, 城外的人想進去啊”之類的,總之就是好像收了“離婚”的錢,拼命說“結婚”的壞話,要求每晚8點20分發。這太扯了。

還有就是,其實大家都挺忙的,白天上班對付老闆,晚上回家勇鬥老婆,每天腦子裏除了“老闆怎麼這麼摳門”就是“老婆早上看我的眼神不太對,好像不高興了,大事不好了”。據說結了婚的女人會變成另外一種生物,在你面前放屁而絲毫不覺得難堪,捏着小腹的贅肉給你看,上牀的時候你不小心秒射了她就一記窩心腳,大罵:“你以爲你在跑100米嗎?”

這個結婚之後的女子可是當年我們心中的菩薩啊,當時真心覺得她連如廁都必是極美的。可是你看看,婚姻把她禍害成了什麼樣子。每念及此,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

因爲這些前輩們的諄諄教誨,我終於對婚姻產生了強烈的恐懼。這種恐懼堪比小時候不小心掉進黑漆漆的菜窖裏。我隱約總結出來,婚姻就是一個菜窖,黑漆漆的沒有一絲光。

工作之後,聽說了幾段堪比CULT片的婚姻,恐懼更深。

男人一生都在進行各種角色的轉變。從只知道小弟弟是用來撒尿,到弄明白小弟弟還可以用來幹別的。這些角色轉換男人都輕車熟路,毫無違和感。唯獨對從男人到丈夫這個轉變感到極大的不適應。

婚姻意味着你微薄的工資裏要預留老婆的化妝品,兒子的玩具,女兒的奶粉。意味着當好看的姑娘對你表示好感時,你只能對她們慈祥地微笑。

而且媳婦就是媽的一種,好容易長大了斷奶了,難道再去另找一個媽?

稍具經濟常識就可以換算出來,結婚這件事,投資回報率太低,邊際成本太高,而“結婚的女人”英文單詞是Troublemaker,婚姻殿堂就是黑山老妖,時刻準備着吸乾男人的精血。君不見,結婚後,風流少年皆長殘,立正時看不見小弟弟,自拍只能拍到半張臉。婚姻裏的男人都是消耗品,就像一塊肥皂。

我得知這些,好像阿基米德發現了浮力定理一樣,恨不得告訴全天下的男人:如果你還想過好日子,千萬不要結婚。如果你膩歪了現在的生活,一心找虐,找一家最近的結婚登記處。

每次參加朋友的婚禮,看到新郎被灌酒的時候,我就心生悲憫,恨不得拽着他的領帶逃出這裏,告訴他,你知道你這是在自我毀滅嗎,SON?

小凱是我們村幾個夥伴裏最早結婚的。

有一年過年回家,他領着媳婦給我看,指着媳婦的臉說,你看,她長得很像我媽。拉着媳婦的手說,別的都好,就是手太嫩,幹不了活。指着媳婦的頭髮說,頭髮真黑,我第一次見她以爲她家是開煤礦的。

我開始發暈,小凱上一次以如此花癡的表情和語氣向我展示的是一輛遙控汽車。我第一次感覺到,在引領我們村玩具潮流這件事上,我徹底輸給了他。

男孩都需要玩具,小時候玩車,長大了就該和姑娘玩。女孩們小時候抱着泰迪熊,長大了就該抱一個真正的男人。

也許婚姻就是,男男女女,甘心情願地互爲玩具,給對方快樂,玩玩鬧鬧地了此一生。

回家之後,我爬到屋頂上看星星。看到牛郎織女星,想到奶奶夏天講的故事,那三顆連在一起的是牛郎挑着兩個孩子,走在尋找織女的路上。

我第一次對自己“千萬不要結婚”的著名理論產生了強烈的懷疑,又猛然想起了高中時在《讀者》上讀到的一個典故。

據說有個印度阿三哲學家,長得帥,動不動就拉着姑娘的小手大談“自由意志”“辯證唯物主義”什麼的,偶爾還念幾句詩。你知道的,文藝女青年就吃這一套。

阿三哲學家泡了很多女青年之後,終於遭遇了婚姻。那女人對他說, 你丫趕緊娶我吧,我肚子藏不住了。

於是哲學家發了慌,把自己關進小黑屋,開始羅列“結婚的好處”和“不結婚的好處”。

十年過去了……

哲學家有一天在洗澡的時候突然頓悟,光着屁股汁水淋漓地跑到女人家裏,拉着女人的手,聲情並茂,翠花,我終於想明白了—選擇定理:人要是面臨抉擇而無法取捨時,選擇從沒經歷過的那一個。我決定娶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