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我生活的10句話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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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影響”:我的意思是,這10句話或者“已經”、或者“正在”、或者“將要”產生的巨大影響;

影響我生活的10句話的人生感悟

關於“我”:我的意思是,可能只限於我自己,而與別人的感受無關;

關於“生活”:我的意思是,這種影響全面波及我每一天……乃至世界觀和方法論,總之,幾乎無處不在;

關於“話”:我的意思是,10句話中有一部分我能夠確信是我自己認真總結或者脫口而出的;而有一部分我是聽別人說的或者從書上看到的,但特別具體的出處真的不好確定;我倒是希望有朋友讀過本文過後能夠幫我指證出來,以便將知識產權歸還給真正的擁有者。

不再贅述,開始。影響我一生的10句話按照我自己理解的排序依次爲——

1、你想擁有什麼,你就去追求什麼。

魚和熊掌,魚和泥鰍或者豬蹄和熊掌,當我懂得了“這個世界不是爲我創造的”這個簡單道理之後,就開始認真面對生活中的每一個選擇——首先明確了自己希望或者最希望擁有的是什麼,然後就去努力追求好了。

早些年剛出道的時候,我最想擁有的是名氣以及金錢,所以我通過沒日沒夜地寫稿拼命地去追求那些;這些年來,我最想擁有的是一份自由的心情,所以甘心情願在一家很小的報紙做事;而現在那張小報不復存在了,在渴望繼續保持一份相對的自由心情的同時,我也迫切希望擁有一個正經的名份,所以我加盟了《體壇週報》,沒提出任何額外的要求,沒要一分轉會費,沒要任何的職務,而最終我追求到了我想擁有的——“《體壇週報》記者”這個社會身份,便足以心滿意足。

傻子都應該知道,追求不等於一定能夠追求得到。如果想擁有的超乎現實,或者自身能力着實有限,結果均可能是竹籃打水。我極力避免出現一種情形在自己身上發生:比如想擁有的是熊掌,但卻放不下對豬蹄的追求,或者反之亦然。

2、沒有誰能完全代替另外一個人的生活。

年輕的時候,總是習慣去指摘、評論別人的想法或者作爲,然後像法官一樣給對方下一個定義:對,或者錯。後來發現,這種做法簡直可笑之極!

可笑就可笑在:別人所身處的生活,所面對的抉擇,所渴望的擁有……所有的一切一切都不見得和你是一樣的。比如,他有家有孩子,你沒有;或者他沒有某種能力或者某種理念,而你有;你憑什麼按照你的理解、你的標準去越俎代庖沒事找事加以衡量呢?

你代替不了另外一個人的生活,代替不了另外一個人的感受,更代替不了外一個人的決定,你只是你自己,永遠不要想着諸如“他爲什麼不能和我一樣呢”這樣的傻問題;換句話說,人家沒要求你和他一樣就已經夠便宜你的了。

所以,現在的我可以不接受一些“人”,但完全可以接受一些人想法和做法。

3、人生中至少有一大部分的快樂,並不像你想象中的那般快樂,同時至少有一大部分的痛苦,也不像你想象中的'那般痛苦。

2001年10月7日,我在瀋陽五里河球場見證了中國足球史無前例地打進世界盃,那種快樂也是史無前例的,我當時甚至以爲:從此中國足球怎麼還可能再有什麼痛苦呢?而事實呢?呵呵。

其實,如果我早一點具備一種獨立思考的能力的話,也許我不會等到2001年才發現快樂與痛苦具有着“人爲放大”的屬性。。。大約20年前的1985年5 月19日,當15歲的我在北京工體親眼目睹中國隊被中國香港淘汰那悲慘的一幕,痛不欲生萬念俱灰中感覺中國足球的世界末日已經到來……而事實呢?沒過多久,中國足球又活蹦亂跳地出現了,並且成全了我足球記者的職業。

足球如此,生活大體相當。回首迄今爲止36年的人生,我似乎有過許多許多當時感覺到的無限快樂,也似乎有過許多許多當時感覺到的無比痛苦,也無數次有過“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或者最不幸的人”強烈體會,然而,時到如今,我既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也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那些曾經的真切感受和體會甚至已經很難再真切回憶起來了。

過去就過去了。果然是一個真理。畢竟,一個人所要過的日子是今天和明天,而不是昨天。

4、許多時候,許多事情,拼到最後其實拼的就是人性了。

若干年前,當我發現人性是一種看不見的力量的時候,便開始學習造就自己相對堅韌與完整的人性。其實,一件事情或着一個高度原本很多人都有能力做到或達到,但爲什麼最後實現目標的人總是其中極少的一部分呢?我以爲,那與不同的人在關鍵時刻不同的人性體現有關。

某一場打拼中的某一個瞬間,你是堅持還是放棄,抗爭還是妥協,寬容還是狹隘,樂觀還是悲觀……所有這些全然都是人性的範疇,而所有的選擇將決定最終的結局——成功還是失敗。誰比誰都不傻多少,但誰比誰都是一個不盡相同的人性。

5、如果你確信自己的頭腦不比別人笨太多,那麼只要付出更多的辛苦就沒有太多的理由不比別人強。

甚至從幼兒園開始,當老師經常表揚的是別的孩子而不是我的時候,我就知道比自己聰明的人無處不在。往後的日子裏,我曾抱着一種“我已經比以前更聰明瞭”想法試着去得出了“自己比很多人都聰明”的新結論,但實際上都不過是一種低級的“自作聰明”而已。

有一部分人的頭腦是我可望不可及的,我再怎麼“勤”也難以補上我的“拙”,這種時候,我寧願選擇退避三舍,甘心服輸;不過,我想和絕大多數人相比,我的頭腦即使不是聰明的,但也不應該會笨太多,這種時候,我會毫不猶豫選擇堅持戰鬥——你寫一篇稿稿子,我寫五篇;你每天工作8小時,我每天工作12小時;再具體形容,你在酒吧喝酒、K房唱歌的時候,我在一間小黑屋裏玩命地想啊想啊寫啊寫啊……假如上帝真的還算是公平的,我想就大體不會讓我所有的努力付之東流吧。

於是,在足球記者這個圈子裏,我現在的擁有即使與我的才能不相匹配,但我敢說那與我的勤奮卻相得益彰。

6、我寫死他們丫的。

一個圈子就是一個戰場,我不想與任何人爲敵,但我無法阻止有人與我爲敵。10年以來,在圈裏圈外我感受過太多太多的嘲諷、詆譭、妒忌、限制、打壓……有些時候這些幾乎將我徹底擊倒並永世不得翻身;

我承認我在爲人處世上的某些做派存在問題而令人不快,但我更知道我所承受的這些絕對又不僅僅是我單方面的原因。當我聽說我曾經將其視爲好兄弟也無比善待的一個同行,居然在背後說出“真搞不懂董路這個傻怎麼就紅了”這樣的話的時候,在我心底有着難以名狀的痛徹。

於是,我堅定或者準確說我越發堅定了一種信念:讓他們說吧,盡情地說吧,我感謝他們丫的,因爲正是他們丫的存在,得以讓我一刻不停、一往無前、一言不發、一拼到底地寫下去,讓我寫死他們丫的!他們丫的不就是恨人有,笑人無嗎?那麼好的,對不起了,除非他們丫的把我的雙手剁掉,我未來所能夠做的只有。。讓他們丫的將恨進行到底,並讓笑永遠遠離……

可憐是我們的,也是他們丫的,但歸根結底還是他們丫的。

7、請不要這樣以爲:這個世界上只有你才能給一個女人幸福。

不好意思,實在的,一個人確實不能同時擁有青春和青春的經驗。

早年間,我曾經先後對不只一個女孩說過:你再也找不到我這麼好的人了,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才能讓你幸福。

現在想起來,真TM的滑稽,像老式話劇裏那表情動作極爲誇張的臺詞,足夠編成笑話且還不是高級的。比爾·蓋茨能不能給全世界每一個女人帶來幸福都說不好,你一凡夫俗子又有何德何能呢?

事實也是如此,每一個有幸聽到過我說這句話又不幸分離而去的女子,不論是在那10前後、8年後、5年後或者3年後,如今看上去都過得挺幸福的;這種幸福與我無關,只是與我在此問題上的幡然醒悟有關。

感情的問題就是這樣。。。自然地相愛,自然地相守或是分手,自然地承諾以及自然地兌現……別誇口,別扯淡,好說好話,好和好散。

8、什麼時候也別牛B,因爲牛B完了就是傻。

我所有在臺上唱歌跑調的事情,幾乎都發生在臺下掌聲響起之後。因爲,當我聽見潮水般的掌聲的時候,便開始覺得自己很牛B了,接下來,那個很傻的我就浮出水面了。

也許我在從前經常表現出的是一種自覺很牛B的形態,至少在我所從事的這個職業裏,所以我也經常處於一種淪爲傻的境地。無數次血的教訓教訓了我,我開始嘗試讓牛B安靜地走開,我繼續工作、繼續努力,甚至在有些時候繼續得意,但卻時刻提醒自己:別得意忘形,別牛B、真的別牛B、真的真的別牛B……

請允許我讓我在我的心裏牛B吧,請告誡我讓我在我的表面傻吧;請讓我永遠保持微笑、頻頻點頭,請讓我不斷說“您好”“謝謝”“”好的“”對不起“”請原諒“和”我錯了“吧。

當然, 即便如此,我依然可能是一個傻;但倘若不如此,我篤定將成爲一個傻。不是有人說:其實所有的問題,本質上都是一個概率的問題嗎?我知道:可能=50%;篤定=100%。

9、你甚至可以迫不得已欺騙別人,但永遠不能欺騙的是自己。

有國外學者做過跟蹤統計:一個人一天平均要說出大大小小13句謊言。我想我大體也是如此,比如,每一次我母親打來電話問我:吃飯了沒有?我的回答一概是:吃了。

年輕的時候,我真的不想欺騙別人,但我想我無數次欺騙過自己,比如,我會覺得自己長得還成;比如,我會覺得別人都挺理解我的;比如,我會覺得沒什麼可以讓我煩惱的等等等等。

終於有一天,我發現這些都不是事實,都是我自欺欺人的自言自語;這些自我欺騙麻痹了我的神經,不僅如此,還帶給了我很多的錯覺和幻覺,耽誤了很多的時間和事情,造成了很多的痛苦和哀嘆……

於是,我開始對自己說真話:我長得醜就是醜,我文筆差就是差,我讀書少就是少,我愛她就是愛,我不愛她就是不愛;我不年輕了就是不年輕了,我有點錢了就是有點錢了;我對了就是對了,我做錯了就是做錯了,我擁有了就是擁有了,我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我會在寂靜午夜的黑暗中,向自己提出一個又一個的問題:然後用心底最最真實的聲音告訴自己一個於一個最最真實的答案;我發誓未來再也不欺騙自己,因爲我以爲這個世界上最不可能也最不應該欺騙自己的人,正是自己。

10、如果說生活中有、且只有一件事情——只要你內心真的想去做就一定能夠做到;那就是:一幫人(大於1的自然數)吃飯最後你來買單。

我注意到一位朋友的評論,大意是,假如他有足夠的錢,每每買單又何妨?我想,他的回答只能告訴我,他現在還沒有足夠的錢;

我還注意到另外一位朋友的評論,大意是,假如有兩個人(或者兩個以上)都想着買單,那麼結果又會如何呢?我想,他的回答只能告訴我,他是一位純真的理想主義者。

我曾經和一位身價5000萬以上的大款朋友吃飯,最後我買的單;我曾經無數次和別人爭着買單,最後的結果是我無數次買了單。不是因爲我多麼有錢,只是因爲我一心就買單。

作爲一個買單狂,我是這樣想的:這是生活中唯一一件只要我內心真的想去做就一定能夠做到的事情,如果依然不能做到,那麼我又能確保自己還能做到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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