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的初戀不刻骨銘心,有誰的初戀不青澀懵懂,有誰的初戀不酸楚又甜蜜。
這是一代代人的共性,這是愛情的魔力; 可是每一代愛情,卻又有着每一代人獨特的美好。
不去想古代愛情的保守,也不去想當代人的愛情是如何的 奔放。“我”只是分明記得,“我”一輩子都沒有拉過她的手。
跟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從小就被指腹爲婚“我”的父母與她父母在一個村子裏都是以親家、親母相稱。
那個時候,家裏窮,剛好是讀高中的年齡。拿着優異的的成績單給父親,站在父親面前說自己不想讀高中了。
父親說:那你做什麼?
我說,我到市裏面去找工作,要讀自己讀好了。
面色平淡如水的父親說,隨便你了,你要做牛不怕沒有犁拖地。就這樣我就真的去了市裏賺錢養家。
剛到火車站,阿真也來了。她要跟我一起到市裏去。她是典型的山村女孩,你講什麼他都信以爲真。她選擇到市裏來,也是有着家庭的困難。
同是窮困淪落人,她之所以跟我來,就是完全想依靠我吧。
在市裏工作,我什麼活沒有幹過。剛開始我是在印刷廠工作的。不爲別的,那樣我可以一邊工作以便看那些文字。可是生活的境遇卻也一直還是一貧如洗。
所以我還是從印刷廠辭職了。此後基本上也就什麼都做過。也總是學徒。學徒還好,還要幫老闆洗衣服,那個年代你是知道的。
男兒志在四方,後來,拋下阿真,我選擇了當兵。
阿珍也是捨不得我走的。雖然阿珍在市裏也交了不少異性朋友,關係也很好。但是她對我還是那麼依依不捨,希望每天都能聽到我的話語,有我照顧她。
爲此,臨走的前一晚,她買來了一千多個信封,每個信封兩塊多,也就是花了兩千多塊。那可是她四個月的工資。
那個時候,她在一家食品店裏賣糉子,我經常去幫她的忙。日子過得很狼忙,每次忙完,我們總是一起盪鞦韆,看着夕陽,看着一班班的汽車從陽光中穿梭而過, 我們一起沐浴在晚風裏。
那天晚上,我們就一起寫信封,寫上她的地址。一千多個信封,她一個,我一個,就這麼寫着。
第二天,她要上班,我就叫她去睡。 燈火下,寫的是信封,寫滿的也是我的心疼。
寫到第二天她起來,我才寫完,我們把信封捆好,足有一大袋子, 我也就踏上去當兵的旅程。
或許是再堅貞的愛情也經不起歲月的洗刷,等到我要踏上歸程的時候,我得到一個消息,她結婚了。 或許只有真正經歷過失戀的人才知道我的這種痛苦。
收拾好行李,我要拿一把刀去砍死她。但是我有什麼權利去砍別人的妻子呢?況且當初我又沒有承諾要娶她。 連她的手我都沒有拉過。
當時很痛苦,我就開始寫我的故事,並經常講給妹妹聽。那些我們愛情的細節,沒人一個人知道的細節。這些故事拿去發表的時候,妹妹就偷偷地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念真”。
阿真一下就知道是我寫的,因爲那些太真實,都是我們曾經的生活,就打電話找到我。讓我把筆名改掉,她說,那樣她很難過。
報社當然不同意用我的本名了。於是他們就提建議說,叫吳念真吧,也就是沒有念真了。其實我更願意相成是“吾念真”
跟了別人,她的命運絲毫沒有轉變,丈夫多病,還上上學都困難,她也經常向我求救。還並說願意還我的錢。
後來,我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太太氣得要死。不過她後來習慣了,結婚後只要有人打電話說“我找念真”,她就說:“等下!”如果有人講“我找文欽”,她就說:“你等一下哦。”(吳念真)
當然那是因爲我的太太知道我的心在她那兒,而不是曾經的阿真那裏,更不是現在的阿真那裏。看到他我的心是不會那麼撲通撲通地跳的。
當然,我還是記得我一輩子都沒有拉過她的手,包括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