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溫補貼爲何難落實?

學識都 人氣:2.99W

難落實的高溫補貼

中國高溫補貼爲何難落實?

5月至10月是中國最炎熱的一段時期,最高氣溫可達40℃甚至以上,在這樣的高溫天氣下,戶外工作者尤爲辛苦,爲了保障在夏季高溫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能夠正常進行,並且保障用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可是由於諸多因素,一些用人單位的高溫補貼並未落實到位,八成勞動者未能充分享受到高溫津貼。(來自找法網)

我國高溫補貼爲每年6月至8月之間發放,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雖然,相關部門相繼都出臺了高溫補貼的通知及辦法,但是每年仍然會有部分企業未落實高溫補貼政策。

從法源上看,高溫補貼並不是強制制度,因爲相關部門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2012年),雖規定了補貼領取人羣及標準等,但並未明確違反此規定後的刑事法律後果,對於用人單位的約束程度就較低。

所以要落實高溫補貼,相關部門首先要加強高溫補貼管理辦法的約束力,其次要嚴格監管和廣泛宣傳,這樣高溫補貼纔會更好的落實。

TAGS:補貼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