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於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住房補貼:
1.本科以上學歷;
2.深戶;
3.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4.本科未滿30週歲、碩士未滿35週歲、博士未滿40週歲。標準爲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傑出人才可申請免租金租住200平方米左右住房,國家級領軍人才每月可領4800元租房補貼,新入職且符合條件的本科生可領取6000元住房補貼。備受關注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許多規定對人才頗有吸引力。
根據規定,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本市戶籍、本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且未租住公租房,同時符合“本科未滿30週歲、碩士未滿35週歲、博士未滿40週歲”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可以向辦理接收、調入或者引進手續的人力資源部門申請發放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標準爲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溫馨提示
新引進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批文件簽發之日起1年內提出租房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申請時間
新申報的,起止時間爲:2015年1月到9月,人才聘用合同簽訂時間、人才證書取得時間晚於2015年1月的,起算時間爲上述材料最後的時間。
特別提示
新引進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批文件簽發之日起1年內提出租房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申請指南
1、事項內容:申請人才安居租房補貼(高、中、初級人才)
2、事項類別:其他事項
3、申請受理機關:網上受理(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
4、決定機關: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5、年審或年檢:無年審
6、事項收費:不收費
申請條件
人才安居擴大試點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的高中初級人才及其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請機領取補貼期間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週轉房、教師公寓等);
2.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爲享受過“孔雀計劃”政策;
3.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4.人才職稱、學位、年齡條件符合以下規定:
(1)新引進的高級人才(2010年5月14日後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正高級職稱未滿46週歲,副高級職稱未滿41週歲。
(2)中初級人才: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博士未滿36週歲,碩士未滿31週歲。租房補貼申請統一採用網上日常受理的方式、每季度集中核查、公示、發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