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加強和規範公司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公司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素質,增強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增強安全操作技能,有力推動我2015年度的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保障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6年3號令)、《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安全培訓制度,特擬定公司2015年度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如下:
一、教育培訓目標
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熟練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業人員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夯實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基礎。
——新聘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後上崗實現率達到100%;
——企業全員接受安全培訓達標率達到100%;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率達到100%。
二、教育培訓對象
新聘用從業人員(新進員工和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公司在崗職工;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人。
三、教育培訓內容
(一)公司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保護及職業衛生知識;
3、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5、應急管理、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其他管理人員、員工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基本知識,事故案例警示、應急處置;
3、所從事工種(崗位)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知識,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範;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安全生產會議和文件精神;
3、安全操作規程及駕駛員行爲規範等安全行車知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職業道德、安全告知知識、應急救援處置知識;
5、崗位安全工作職責,勞動保護知識,季節性安全行車知識;
6、企業有關安全運營管理的規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
(五)培訓重點:
1、一季度培訓重點: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季節性安全生產知識(如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安全行車知識,滅火器使用知識,應急救援
知識等)。
2、二季度培訓重點: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季節性安全生產知識(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相關知識,滅火器使用,防火防盜知識,應急救援知識等)。
3、三季度培訓重點: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季節性安全生產知識(如夏季防洪防汛知識,滅火器使用和管理知識、勞動保護知識等)。
4、四季度培訓重點: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季節性安全生產知識(如國慶黃金週安全行車知識,秋冬季“防雨、防霧、防雪、防滑、防機械事故”知識等)。
四、培訓週期及時間:
(一)公司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每年培訓1次(具體時間根據公司運行情況確定),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段組織)。
(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1次(具體時間根據公司運行情況確定),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段組織)。
(三)其他管理人員、員工人員每年培訓1次(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管理處確定),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小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段組織)。
(四)危險貨物運輸駕駛人每年教育培訓24次(每月2次),每次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小時。(具體時間爲每月上旬、下旬)
(五)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新進廠員工崗前安全培訓1次(每次不低於24小時)。
五、安全教育培訓地點
公司會議室。如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變動,其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安全教育培訓形式:安全工作會議、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責任經營人及駕駛人安全學習例會及專題會議、安全交待、發放安全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
七、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分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制度》規定,認真落實各崗位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崗位調整後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應做好安全生產培訓的基礎管理工作,規範培訓資料和記錄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安全培訓開展實施情況。
(二)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6年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參照本計劃制定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予以實施。
(三)必須嚴格按照教育培訓計劃開展2015年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否則公司將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