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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請假應提前辦理和審批,否則視爲曠工,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因急病未能親自辦理的,必須及時打電話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
請假5天(含)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上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