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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旅遊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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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俗旅遊禁忌一:

民俗旅遊禁忌

“牧人之家”民俗特色旅遊,是內蒙古草原興起的以牧區家庭爲旅遊景點,集觀光、娛樂、飲食、住宿爲一體的又一旅遊品牌。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旅遊諮詢中心主任劉佰春提醒說,遊客在旅遊過程中要尊重蒙古族習慣,注意當地風俗。

劉佰春說,蒙古族以蒙古包爲中心的待客禮儀,主客之間都有許多規矩,要分別遵守。客人應在包房後下馬,勿手持馬鞭進入包房;不要踢打牲畜,不得騎馬闖入羊羣,不得追打獵犬和看家犬;未經允許不要進入包房;在包房內不要隨便就座,不能蹲,不能將腿伸向西北方或爐竈,不要吐痰,不要從主人的衣帽、枕頭、被褥上跨過;出入包房不要踩踏門檻;不要用筷子、剪刀指別人的頭部;禮品要成雙,送接禮品用雙手,忌用單手,更忌左手接禮;告辭時從左側離開蒙古包。

乘汽車到牧民家做客者要看蒙古包附近勒勒車上是否拴着馬,不要貿然接近,免得馬驚掙斷繮繩跑失;進包要從火爐左側走,坐在蒙古包的西側和北側,東側是主人起居處,儘量不坐;入座時不擋住北面哈那上掛着的佛像;進包後可席地而坐,不必脫鞋,不要坐在門檻上;到牧民家做客,要帶適當的禮品,如酒、糖、小食品等;對迎面狂吠的牧羊狗僅可呵斥,不可打;解手須至蒙古包南方較遠處,不可到蒙古包東、西側(有羊圈)、北側(氣味會隨風颳入包內);冬天不要到包北、西側亂踩,因那裏的雪是化水食用的;離開主人家須道再見並致謝意;到牧民家做客,主人首先會給賓客敬上一碗奶茶,賓客要微欠起身用雙手或右手去接;主人斟茶時,賓客若不想要茶,請用碗邊輕輕對勺或壺嘴一碰,主人便即刻會明白賓客的用意。

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傳統方式,是表達草原牧人對客人的`敬重和愛戴。通常主人將美酒斟在銀碗、金盃或牛角杯中,託在長長的哈達之上,唱起動人的蒙古族傳統的敬酒歌,客人若是推推讓讓,拉拉扯扯,不喝酒,就會被認爲是對主人瞧不起;賓客應隨即接住酒,接酒後用無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爐方向點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會喝酒不必勉強,可沾脣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純潔的情誼。

哈達是蒙古族日常行禮中不可缺少的物品。獻哈達是蒙古族牧民迎送客人和日常交往中使用的禮節。獻哈達時,主人張開雙手捧着哈達,吟唱吉祥如意的祝詞或讚詞,渲染敬重的氣氛,同時將哈達的摺疊口向着接受哈達的賓客;賓客要站起身面向獻哈達者,集中精力聽祝詞和接受敬酒,接受哈達時,賓客應微向前躬身,讓獻哈達者將哈達掛於賓客頸上,賓客應雙手合掌於胸前,向獻哈達者表示謝意。

民俗旅遊禁忌二:

殺生是整個佛教禁忌的主要內容。雪雞的羽毛色彩豔麗,被認爲是賢劫千佛之靈鳥,殺一隻雪雞,就有毀千佛之罪。因此,特別忌殺雪雞。

天葬。西藏一直把老鷹視爲神鷹,有的地方還認爲是無量光佛的一種化身。天葬時,請喇嘛唸經並請有經驗的天葬師(專門從事天葬職業的人),按儀軌將整個屍體肢解,骨頭砸碎,和起來喂老鷹吃,表示死者最後還把自己僅有的肉身佈施給了其他生靈,必獲無量功德;而且神鷹還能把他的靈識帶到極樂世界,從而擺脫輪迴之苦。其他民族對這種葬禮方式一般很難理解,但從西藏的傳統觀念,尤其是從佛教思想來看,則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自然行爲。民俗文化中,禁忌圍觀天葬和傷害神鷹也是重要內容之一。對天葬師贈送給我們的任何物品,不能產生厭惡或疑念;尤忌在採訪或與天葬師交談時,有不符葬禮儀軌和不尊重其人格之各種言論。

在西藏南部峽谷地區,山高谷深,加之氣候炎熱,鷹很難上來,因而多采用水葬,將屍體肢解餵魚。但在多數藏區,水葬只是經濟條件十分困難者才採用。有名望的大活佛和高僧則採用塔葬(建靈塔),一般活佛、高僧和社會名人採用火葬。惡性傳染病患者和重大罪犯,死後只能挖坑掩埋,不立墓碑,以示懲處。

還應該說明的是,西藏的門巴族和夏爾巴人雖也信仰藏傳佛教,但卻不流行天葬。夏爾巴人和登巴人多實行火葬,門巴族和珞巴族多實行水葬。

無論是天葬,還是水葬、火葬、土葬,當送葬人回家時,在門口要按順序用白黑水洗手除污後才能進屋;死者家人佈施的各種禮品也要燃香薰污,使之淨化後才能使用,否則將會致害死者。爲死者帶孝,也有不同方式,一般帶孝人49天之內不戴帽、不理髮、不穿新衣、不參與娛樂活動,婦女不更換頭飾。在家除做法事活動外,每天還應舉行向死者送食的燒施儀式。爲父母或上師帶孝,孝期一般爲一年,帶孝人一年內不穿新裝,更不參與與佛教無關的娛樂活動;在帶孝人處,禁忌提起死者的名稱,尤忌與死者家人一同觀賞死者照片和聲相物品。

燒施,是給諸神或餓鬼的一種祭祀。在自家的屋頂、高山頂、草原或任意其他地方“偎桑”,也是給神鬼的祭祀。在風馬旗杆、鄂博(指在山頂或石堆上,插上小旗,求神保佑往來行人)、嘛呢石子堆等處,除舉行“煨桑”儀軌外,禁忌胡亂吼叫或鳴槍。

家中有病人或未滿月的嬰兒以及有喇嘛作佛事時,門前點燃一堆小煙火,表示禁忌一般客人進人;當貴客、親屬進屋時,需先用燃着的松柏燻烤去污後方可進人。小孩出門,在鼻尖上點一些鍋灰,以防魔鬼致害;家人很晚回家或出遠門回家,甚至帶別人送的禮品回家,同樣也要薰香去污後才能進門。禁忌在長年患病或危重病人身邊放聲閒聊,或長時間停留。

活佛、喇嘛閉關修行時,門口有一塊小木板或一個泥團,上插柏樹枝,周圍擺幾顆小石子,稱閉關石。表示修行者不得越此界石外出,除最親近的固定人外,任何人禁忌進人界內。當我們採訪或執行重要任務時,須先經閉關者准許後方可進人,並需把泥團周圍之一顆小石子帶放在閉關者跟前,纔可開始採訪。西藏平常有忌時之說,一般每月的初一、五、十、十五、二十等爲白日;初二、四、六、十二、十六、二十六等爲黑日。白日主吉,可以從事法事、修殿、蓋房、舉行婚禮、商談生意等各種活動;黑日主兇,一般忌談各種盛事,或出門辦大事。

藏族婚姻,有許多講究,幾乎各地區都有不同的婚禮方式。在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相愛,除了解家庭經濟狀況等外,還要觀察雙方的屬相是否對合,雙方家庭供奉的護法神是否相合,若發現家中供神不一,屬相不合時,一般雙方父母不同意談戀愛,更忌結婚。

僧尼出家以後,均須起教內法名名,不再沿用俗名。多年患病或家庭不和等常遇災難之男女老少,除正常治療外,也有請喇嘛作法事並改換名字的作法;改名以後則禁忌稱呼前名,否則會導致不快。

藏族人平時不過生日。在13、25、37、49、61、73等虛歲時,處在本命年,也認爲是厄年,一般不出遠門,禁忌參加娛樂活動,尤忌參與婚禮或葬禮活動。藏族人平常在家中做飯時,禁忌用勺子嘗味,尤忌用勺子直接喝水後將剩下的水再倒人缸中,以免因給護法神的供水不淨而導致災難。吃飯、喝茶、喝酒,一般忌諱大口猛喝和發出響聲,而且忌諱自己去取用,應由主婦斟入。喝茶、酒時不能只喝一杯,認爲一杯成仇人,須喝三杯以上才吉祥。

家中供奉的佛堂,未經准許,不得私自觀看,以免觸怒神佛而帶來災難。西藏一般禁忌借他人衣帽,尤其是寡婦、鰥夫之衣帽。若必需借用,則需在借和還時先薰香去污,否則會帶來晦氣。借用別家掃帚後,歸還時只能當面摔在地下,切忌直接遞人人家手中。

西藏的節慶活動,來源多與宗教有關,經歷史演變,多數已形成以民族節日活動爲主,少數的以宗教活動爲主。如拉薩的祈願大法會(傳大召)和酥油花供(燃燈節);另外,各教派、各地方也都有一些區域性傳統宗教節慶活動。拉薩的祈願大法會不僅是西藏全區性的活動,而且所有信仰藏傳佛教省區的僧俗羣衆在經濟條件允許時。也多以能親往參加朝佛和觀看格魯派最高宗教學位拉讓巴格西的考取過程爲榮。而祈願大法會結束時的正月十五酥油花節(燈節),八廓街擺滿各寺廟及各地民間藝術家用酥油製作的各種佛像、天女和故事傳說中的圖案、人物、花草、鳥獸,更是精彩多姿、玲瓏剔透,人們在酥油花架下,欣賞讚嘆,歡慶起舞,徹夜不眠,體現人們對生活的熱愛和美的追求。參加這類活動時,應注意有關禁忌,內容基本和參加其他宗教活動時相同。

民族宗教傳統節日活動的內涵和禁忌,是隨着西藏社會歷史和變革而不斷演變的。如祈求豐收的望果節,在其一千五百餘年的歷史中,初始由苯教師按苯教儀軌帶領村民進行“收地氣”,求豐收的活動。8世紀起,由寧瑪派僧人帶領按寧瑪派儀軌主導活動。14世紀格魯派興起後,又改由格魯派高憎帶領按格魯派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