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著類文章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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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論著類文章 

  多年來中外文期刊對論著文章的結構已形成了通用模式,正文內容主要由引言(Introduction)、和方法(Materials and Methods)、結果(Result)和(and)討論(Discussion)等部分組成,英文簡稱爲IMRAD。此模式並非一成不變,可根據其具體情況改動,如研究時可將“材料和方法”改爲“臨牀資料”。現分別介紹如下:
  1.1 文題
      讀者在決定是否閱讀此文時,首先要看文題。因此文題應該具有吸引力,能準確概括論文內容,提綱要領,點明主題,做到文題與內容相符。
      總的要求是簡明、醒目、有吸引力、緊扣文章內容。文題在15個漢字以內爲宜。因爲標題太長,記起來費勁,念起來吃力。如果標題實在太長而又不能省略,可通過副標題方式處理。但標題簡短也要適度,太短而令人費解同樣是不可取。
      此外,要避免題目空洞和籠統,如“計算和檢索”的標題就太大,令人摸不着邊際。當前的趨勢是,文題不加冗長套語,如“初步探討”、“……的觀察”,“一些想法”等一類詞完全可以省略。學術性研究論文中應少用疑問性標題,如“有無……”、“何時……”、“如何……”等。
      文題只是文章的標籤,並非具體內容,因而一般不需用完整的句子,不包含主語、謂語、賓語、狀語等句子成分。文題多用名詞、名詞詞組或動名詞表達,如“物依賴的治療及”。文題中避免使用非標準化縮略語。
  1.2 作者署名
      論文作者對內容負責,又作爲文獻檢索中的.作者索引供讀者查詢和聯繫。
      作者署名不宜過多。作者應是:(1)參與選題和設計、資料分析和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3)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負責的關鍵人物,其他有貢獻者可以列入文章最後的致謝部分,作者中如有外國人,應徵得本人同意。人名後一般不註明學銜職稱。
          1.3 摘要
      論文摘要是論文的縮影,是全文的高度概括和濃縮,使讀者和編輯審稿人一目瞭然,從而大大節省了他們的閱讀時間,能在最短時間內讓讀者決定是否值得進一步詳讀全文;對審稿人來說,這是取捨該稿、是否錄用的第一步。
      在50年代以前的科技文章中尚無摘要的內容,由於其後科學突飛猛進,期刊激增,人們形容爲“信息量爆炸”,各類期刊全世界以每10年25%的速度遞增,每年出版的科技論文在400萬篇以上,爲了大大節省編輯部和讀者的寶貴時間,60年代國外首先提出科技論文應附摘要,《中華雜誌》(CMJ)英文版1972年也提出要求附摘要。80年代加拿大溫哥華一個研究小組進一步提出結構式摘要,即要求有摘要的四要素(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求摘要寫法分成四部分,分別冠以要素的標題,使讀者無需查閱正文即可基本瞭解實質性內容。
      論文摘要又稱文摘,必須提綱挈領,言簡意賅,字數在250個漢字左右。摘要又分報道性(informative)和陳述性(indicative)兩種。前者又稱資料性(信息性)摘要,它具備四要素,能指明文章的實質內容。後者又稱指示性摘要,指明文獻主題範圍,多用於實驗性或技術性較強的論文,着眼於“目的”要素,摘要應概括論文的主要論點、分析過程和結論。
      總之,文摘是全文的精華,不可加進解釋和評論。用詞精煉,結構嚴謹,採用第三人稱寫法,避免使用非通用的縮略語,不用疑問句和感嘆句。沒有圖表中內容,不能出現文中的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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