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科技論文需要注意的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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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章、條、條、條的編號

書寫科技論文需要注意的格式要求

按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的規定,科技論文的章、條、條、條的劃分、編號和排列均應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寫,即一級標題的編號爲1,2,…;二級標題的號爲1。1,1。2,…,2。1,2。2,…;三級標題的編號爲1。1。1,1。1。2,…,如此等等,詳細參見GB/T1。1-93和GB7713-87。

國標規定的這一章條編號方式對著者、編者和讀者都具有顯著的優越性。

(2) 題名(篇名)

題名是科技論文的必要組成部分。它要求用最簡潔、恰當的詞組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把論文的主題明白無誤地告訴讀者,並且使之具有畫龍點睛,啓迪讀者興趣的功能。一般情況下,題名中應包括文章的主要關鍵詞。總之,題名的用詞十分重要,它直接關係到讀者對文章的取捨態度,務必字字斟酌。題名像一條標籤,切忌用冗長的主、謂、賓語結構的完整語句逐點描述論文的內容,以保證達到“簡潔”的要求;而“恰當”的要求應反映在用詞的中肯、醒目、好讀好記上。當然,也要避免過分籠統或譁衆取寵的所謂簡潔,缺乏可檢索性,以至於名實不符或無法反映出每篇文章應有的主題特色。

題名應簡短,不應很長,國際上不少著名期刊都對題名的用字有所限制。對於我國的科技期刊,論文題名用字不宜超過20個漢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使用簡短題名而語意未盡時,或系列工作分篇報道時,可藉助於副題名以補充論文的下層次內容。

題名應儘量避免使用化學結構式、數學公式、不太爲同行所熟悉的符號、簡稱、縮寫以及商品名稱等。

(3) 著者

著者署名是科技論文的必要組成部分。著者係指在論文主題內容的構思、具體研究工作的執行及撰稿執筆等方面的全部或局部上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能夠對論文的主要內容負責答辯的人員,是論文的法定主權人和責任者。署名人數不該太多,對論文涉及的部分內容作過諮詢、給過某種幫助或參與常規勞務的人員不宜按著者身份署名,但是可以註明他們曾參與了哪一部分具體工作,或通過文末致謝的方式對他們的貢獻和勞動表示謝意。

合寫論文的諸著者應按論文工作貢獻的多少順序排列。著者的姓名應給出全名。科學技術文章一般均用著者的真實姓名,不用變化不定的筆名。同時還應給出著者完成研究工作的單位或著者所在的工作單位或通信地址,以便讀者在需要時可與著者聯繫。

(4) 文摘

文摘是現代科技論文的必要附加部分,只有極短的文章才能省略。它是解決讀者既要儘可能掌握浩瀚的信息海洋,又要面對自身精力十分有限這一對矛盾的有效手段。

根據GB6447-86的定義,文摘是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爲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

文摘有兩種基本寫法:報道性文摘——指明一次文獻的主題範圍及內容梗概的簡明文摘(也稱簡介);指示性文摘——指示一次文獻的陳述主題及取得的成果性質和水平的簡明文摘。介乎其間的是報道/指示性文摘——以報道性文摘形式表述一次文獻中信息價值較高的部分,而以指示性文摘形式表述其餘部分的文摘。一般的科技論文都應儘量寫成報道性文摘,而對綜述性、資料性或評論性的文章可寫成指示性或報道/指示性文摘。

文摘可以由一次文獻的著者編寫,也可以由文摘人員或期刊編輯編寫。

文摘應簡明,它的詳簡程度取決於文獻的內容。通常中文文摘以不超過400字爲宜,純指示性文摘可以更簡短一些,應控制在200字上下(GB6447-86規定:報道性文摘和報道/指示性文摘一般以400字爲宜;指示性文摘一般以200字左右爲宜。GB7713-87規定: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如遇特殊需要字數可以略多)。外文文摘不宜超過250個實詞。對於使用英、俄、德、日、法以外文種書寫的一次文獻,它們的文摘可以適當詳盡一些。學位論文等文獻具有某種特殊性,爲了評審,可寫成變異式的文摘,不受字數的限制。文摘的編寫應該客觀、真實,切忌摻雜進編寫者的主觀見解,解釋和評論。如果發現一次文獻有原則性錯誤,可加註“摘者注”。

文摘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並擁有與一次文獻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閱讀文獻的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因此文摘是一種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

編寫文摘時應注意:

① 排除在本學科領域方面已經成爲常識的內容;

② 不得簡單地重複文章篇名中已經表述過的信息;

③ 要求結構嚴謹,語義確切,表述簡明,一氣呵成,一般不分或力求少分段落;忌發空洞的評語,不作模棱兩可的結論。沒有得出結論的文章,可在文摘中作扼要的討論;

④ 要用第三人稱,不要使用“本文”、“作者”、“我們”等作爲文摘陳述的主語;

⑤ 要採用規範化的名詞術語。尚未規範化的,以採用一次文獻所採用的爲原則。如新術語尚無合適的中文術語譯名,可使用原文或譯名後加括號註明原文;

⑥ 不要使用圖、表或化學結構式,以及相鄰專業的讀者尚難於清楚理解的縮略語、簡稱、代號。如果確有必要,在文摘中首次出現時必須加以說明;

⑦ 不得使用一次文獻中列出的章節號、圖號、表號、公式號以及參考文獻號等;

⑧ 必要提及的商品名應加註學名。

當然,應該使用法定計量單位以及正確地書寫規範字和標點符號。

文摘的書寫要求詳細見國標GB6447-86。

進行國際交流的期刊還應該給出使用國際通用文種(通常是英文)書寫的文摘。

文摘可以隨原文獻逐篇給出,也可以把整期文摘集中於文摘頁一起給出。後者因爲便於期刊的檢索系統或收藏單位使用,因而是國際上發展的總趨勢,有條件的期刊應優先考慮採用。文摘頁不編入全期的連續頁碼。

(5) 關鍵詞

爲了便於讀者從浩如煙海的書刊中尋找文獻,特別是適應計算機自動檢索的需要,GB 3179/T-92規定,現代科技期刊都應在學術論文的文摘後面給出3~8個關鍵詞。關鍵詞的標引應按GB 3860-83《文獻主題標引規則》的規定,在審讀文獻題名、前言、結論、圖表,特別是在審讀文摘的基礎上,逐篇對文獻進行主題分析,然後選定能反映文獻特徵內容,通用性比較強的關鍵詞。首先要選取列入《漢語主題詞表》、《MeSH》等詞表中的規範性詞(稱敘詞或主題詞)。對於那些反映新技術、新學科而尚未被主題詞表錄入的新產生的名詞術語,亦可用非規範的自由詞標出,以供詞表編纂單位在修訂詞表時參照選用。要強調的一點是:一定不要爲了強調反映文獻主題的全面性,把關鍵詞寫成是一句句內容“全面”的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