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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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就像是一個剛誕生的生命,充滿了人們美好的期待和祝願,若僅僅因爲人們對它的傷害便乾脆抹殺新事物,豈不是更大的傷害?下面的是高考作文共享單車,供大家參考閱讀!

高考作文共享單車

高考作文共享單車(1)

我有一個泰國朋友,叫溜溜,高大帥氣,特別是騎自行車的身影,跟“微微一笑很傾城”的楊洋,一樣一樣的。

溜溜是學美術設計的,在歐洲、美國和中國都留過學,本來,他很看好中國的市場,想在中國發展他的事業。

可是,去年我再次見到他時,他已經決定離開中國,而罪魁禍首,竟是一輛自行車。

有一段時間,因爲要跑劇組,他買了一輛自行車。

某天下班後,他赫然發現:自行車連同鎖,一起蒸發了。

沒辦法,只好重新買一輛,並且每次都把車鎖在路邊的柱子上,心想:這回應該安全了吧。

沒過幾天,問題又來了:車子還在,可是坐凳失蹤了!

那就再買一輛吧。

他不僅配了兩把鎖,爲以防萬一,每次鎖好車,他都不厭其煩地取下坐凳,隨身攜帶,甚至去見客戶時,也不例外。

但是,狗血劇情很快再次上演:車輪被人卸了!

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打擊。

他終於明白:中國不是他想待,想待就能待。

高考作文共享單車(2)

共享經濟推動着各種共享項目,當今最火的無疑是共享單車,看看滿大街那赤、橙、黃、綠、青、藍紫的小單車就知道,彩虹單車裝點的城市的風景,也被譽爲互聯網的又一個風口。僅僅一年的時間覆蓋全國幾百個城市,投放單車過億。

共享單車規模驚人

大家都知道使用共享單車,首先得用手機註冊,交一定的押金,才能夠通過掃描車身上的二維碼開鎖騎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明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也就是說,12週歲以下的小學生是不能騎車的。可是大街上小學生騎共享單車的比比皆是,那麼他們是如何能夠解開單車的密碼鎖的呢?

萬能的小學生,不僅僅能坑你到青銅,還可以不借助二維碼不借助手機紛紛中破解密碼,坑死單車公司沒商量,那麼是怎麼做到的呢?

OFO的單車鎖

像這種小黃車,可以說是市面上見得最多的,這種鎖是很普通的機械密碼鎖,密碼基本上是固定的,也就是說一次知道密碼,以後這輛車可以用同一個密碼打開,我們的小學生們發現這種機械鎖,使用時間稍微長點,車鎖上就會留下不均勻的痕跡,小學生們不需要手機就可以根據這些痕跡破解密碼,知道密碼後,小學生還會想辦法把單車藏在不容易被人發現的角落,以後這輛車就屬於他的了。

更有甚者,把單車二維碼直接塗抹,甚至刮花,讓這一臺單車徹底屬於自己,對於這種坑人的行爲,我想可能就不一定是小學生乾的出來的了。

總之,共享單車給人們帶來了方便,也承載和綠色出行低碳生活的光環,不要讓這道美麗的風景線成爲檢驗一個人素質的槓桿。

高考作文共享單車(3)

近日,摩拜單車官方公衆號曝光了一起摩拜單車遭人爲破壞的事件:一男子將多輛摩拜單車扔進黃浦江,之後又砸壞了6輛。所以該公衆號發出“摩拜單車已身負重傷,需要你們的救援”,向社會尋求目擊證人。其實,摩拜單車自入市以來,曾多次被人爲破壞,破壞方式五花八門,有的被扔河道,有的`二維碼遭噴漆,有的被從樓上直接扔下,有的車胎被割開。而據報道顯示,在“共享單車”成爲綠色出行工具,廣受羣衆歡迎的情況下,惡意毀壞車輛所造成的損失,也成了企業難以承受的成本負擔和共享單車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與障礙。

儘管網約單車的出現還很“稚嫩”,存在一些弊端甚至影響用戶體驗,但其具有的發展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單車租賃不僅利民便民、綠色環保,是時下最便捷健康的短途出行方式,與互聯網的完美對接,更打破了傳統固有的存取車方式,使得在一座城市的任何一處,都能借助手機的APP終端實現存取車和埋單繳費,同時,出行是高頻應用,其分享經濟模式也頗被資本看好,除了摩拜單車和ofo,這個領域還有小鳴單車和優拜單車等。小鳴單車10月份宣佈已完成1億元人民幣的A輪融資;優拜單車計劃11月份正式上線。由此可見,不用太長時間,網約單車就會在“佔領”京滬等大城市的同時,迅速向中小城市擴展。非但會成爲城市民衆新的便捷出行方式,更有助於社會綠色環保意識理念的提升。

顯然,網約單車租賃的便捷和“無人看守”,也成了一座城市文明素質的“試紙”,對共享單車進行“花式”破壞的醜陋行爲也是頻頻上演,一直對單車租賃未來躊躇滿志的摩拜單車企業似乎也有些招架不住,不得不通過公衆號向社會“告饒”:摩拜單車已身負重傷,需要你們的救援。既有呼籲社會善待單車之意,同樣更有對政府加強公共管理的期盼。相關數據表明,摩拜單車成本大概是3000元左右,在沒有損壞正常運營情況下,需要2年左右才能收回成本。即便其他企業單車成本較低,在“滿負荷”且無損壞的前提下,收回成本也需要半年,如果“花式”惡意破壞頻率繼續升高和蔓延,非但讓共享單車企業呈現“負效益”,能否可持續下去,着實都很難說。

其實,因爲用於租賃的共享單車多是由企業定製生產,與市場銷售自行車有很大區別,又具有特製的定位掃碼系統,能被個人佔爲己有的可能性不大,即便是故意隱藏或“花式”破壞共享單車的“肇事者”,也完全是一種“損人不利己”的惡意發泄而已,應對這種畸形心態驅使的惡意破壞,僅靠企業完善管理加強防範是遠遠不夠的。實際上,網約單車企業不只是一種經營行爲,同時也是向社會提供的一項公共服務產品,共享單車必須依靠政府和全社會共同來保護,筆者以爲,經營企業應當與政府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聯手建立一套共享單車的保護機制,對於諸如像整車“扔進河道”, 二維碼及整車噴漆等完全讓單車失去共享價值的行爲,警方更應當及時介入,將其列爲損害公私財物案件來查處,總之,共享單車需要共同保護,既是在維護企業合法利益,更是在維護公共利益。

無論是由政府興建的公共服務設施,還是由企業提供的經營性公共服務產品,市民羣衆有免費或有償使用的選擇,卻沒有隨意甚至故意損壞的權利,共享單車遭遇各種“花式”破壞,更說明即使在北京這樣的國家首都城市,市民的文明素質和修養也有待進一步提升,而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互聯網企業的不斷涌現興起,政府和企業爲城市公共服務提供的各種“自助”設施、設備甚至代步工具勢必會更多,文明素質提不上去,保護共享設施、設備的意識不能提高,不只會遏制城市文明進步的腳步,讓城市公共服務的成本大幅增加,最終損害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