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德國法學專業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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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德國法學專業之須知,很多學生都想選擇全球高等教育院校入學率最高等的國家,但是我們要量力而行,下面介紹下關於留學德國法學專業的情況。

留學德國法學專業怎麼樣

德國的優勢專業在文科方面有:新聞、法學、經濟學、哲學、歷史學等;在理工科方面有:汽車製造、機械工程醫學、製藥、生物學、環保科學等。

 法學

德國是大陸法系的代表國家,德國法典是很多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法典的參考依據。我國也是大陸法系國家,所以在國內學習法學的學生,去德國進修是十分有好處的。

在Manager Magazine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1位的是明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Muenster),弗賴堡大學(University of Freiburg)以法律着稱,列第10位,波恩大學(University of Bonn)列第11位,爲外國學生所設比較法學碩士(在歐洲法學論壇範圍內)政治法博士;曼海姆大學(University of Mannheim)列第12位,法學主要研究有公法、刑法、民法、勞工法、國際私法、犯罪學與法哲學等,不萊梅大學(University of Bremen)在Manager Magazine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32位,碩士學位有歐洲及國際法律,科隆大學(University of Koeln)的法學系是德國最大的法學系之一,奧格斯堡大學(University of Augsburg)的法學系包括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國際法、歐洲法、羅馬法等。海德堡大學(Ruprecht-Karls―University of Heidelberg):法學系有法學、外國和國際私法與經濟法、法學史、社會經濟法、刑事法、財政稅和德國與歐洲管理法等專業。杜塞爾多夫大學(University of Dusseldorf)法學系的經濟法專業聞名全國。

 重視學術研究

19世紀柏林大學創建伊始,着名的`教育家洪堡就將學術研究作爲大學的主要職能。德國大學後來都秉承了這種傳統。在以造就學術研究接班人爲目標的博士生培養階段,這一點尤爲明顯。博士生在學校裏往往是以研究助手、而並非學生的身份存在的。德國高等教育理念認爲,在這一階段,應當培養博士生獨立思考學術問題、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在培養方式上,絕對不能象培養碩士生那樣以教學爲主、科研爲輔。這種思想在制度上的體現是:德國大學的博士生沒有必修課。

博士生就讀期間,最重要的任務是完成一篇高水平的、展示其學術成果的博士論文。這就需要博士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大量閱讀相關材料,在實踐中搜集第一手資料。沒有課程安排,他們在研究時間和靈活性方面便具有更大的餘地和自主權。當然,如果他們認爲自己缺乏某個領域的知識,可以去選聽一些課程或參加討論班,完善其知識體系。

我國的法學博士生培養過程中,課程過多、過雜是博士生反映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爲,博士生培養階段是高等教育領域學位教育的最高階段,博士生的專業知識已經比較紮實,因此,不宜爲他們安排過多的課程,而應該讓他們集中精力,爭取更多的科研成果。與此同時,可加強對其研究成果的考覈,以達到良好的監督作用。不出成果的博士生,可以延遲甚至取消其答辯資格。

每個國家的法學高等教育體系都有與本國教育理念、文化傳統以及經濟基礎密切相關的特點,但是培養出既有深厚的法學學術功底、又具備熟練的實務技能的法學專業畢業生,恐怕是世界各國法學教育的共同目標。因此,各國法學教育模式之間的借鑑與吸收,是非常必要的。和我國有着一定程度上類似的法學觀念和法律體系的德國,其法學教育的許多獨特經驗都值得我們思考、學習。即使某些做法在我國現階段無法實行,也能給我們法學教育的發展方向和改革目標提供一些啓迪。希望本文能作爲引玉之磚,給我國的法學高等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借鑑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