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公費出國留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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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越來越多,雖然越來越多的學生家庭開始有能力供孩子自費留學,但公費留學對於非常優秀的孩子依舊是一個不過時的選擇,那麼如何申請公費出國留學呢,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查看。

研究生公費出國留學申請

研究生申請公費出國留學,申請者可以直接從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網址:)下載有關表格,仔細閱讀有關申請材料填寫要求,準備相關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複印件6份,其中1份複印件需要學院領導對材料的真實性及是否同意推薦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其中填寫《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複印件2份)。

2012年計劃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留學人員16,000人,其中研究生6,000人,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本科生等類別10,000人。選派工作將圍繞《教育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推出一系列改革和創新措施,比如將面向全國高校和各行業選拔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並允許在外優秀自費留學生申請;對部分項目推行以科研項目和研究課題爲依託的新的選拔辦法;新設立國家公派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項目等。

《201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及有關出國留學項目的詳細情況計劃於2011年11月1日在國家留學網()上公佈。凡符合選拔簡章及相應項目要求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受理時間爲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

 留學基金委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9月28日,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召開了2012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會議。會上,公佈了今後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總體設想和2012年的選派計劃。留學基金委負責人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請介紹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基本情況。

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是我國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始終堅持爲國家發展戰略服務的宗旨,以國家發展戰略、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對人才的需求爲導向,以培養一批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爲目標,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自1996年留學基金委成立以來,國家公派留學的選派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選派和管理辦法,建立了涵蓋各專業領域達3,200人的評審專家庫,保證了選派質量;選派規模從1996年的2,044人增至2010年的13,036人;15年間共選拔91,560人;目前仍在外學習的留學人員23,700多人;按期回國率平均爲98.23%。國家公派留學成爲國家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及國家急需各類專業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拓展了我國與世界各國教育、科技、文化和經貿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二、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將有哪些新變化?

答:圍繞《教育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新的舉措主要有:

1.擴大選派規模,從2011年的13,000人計劃擴大到2012年的16,000 人。

2.創新和完善選派機制,按照《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在全國公開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國外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學習”的要求,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將從以前只面向60所項目院校,改爲面向全國各高校和各行各業選拔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其中包括試點吸納在外優秀自費留學生參與競爭選拔。

3.對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等項目重點推行以科研項目和研究課題爲依託的新的選拔辦法,重點支持團隊形式派出。

4. 訪問學者項目的留學資格有效期由原來的兩年調整爲一年,縮短派出週期。

5. 西部項目將結合《教育規劃綱要》中確定的“東部高校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充分利用東部高校對外交流合作渠道和平臺,擴大以團隊形式派出。

6. 繼續推動與世界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共同設立獎學金,選拔最優秀的學生攻讀博士學位。

7.設立並試點實施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項目。

三、將實施哪些重點項目?

答:重點實施的項目包括:

1.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該項目是經國務院批准,於2007年開始實施,今年是首期實施的最後一年。新一期項目執行期爲2012-2016年,選派規模計劃從第一期的每年5,000人增加到每年6,000人。其中,聯合培養博士生每年3,500人,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每年2,500人。

2. 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項目。開展高校本科生國際交流,是高等教育國際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培養學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強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一條有效途徑,也是應對國際人才競爭的現實需要。2012年將設立並試點實施“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項目”,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建設高校,選拔本科二年級以上優秀學生赴國外高水平院校或機構進行3到12個月的課程學習、開展畢業設計或實習等。

3.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選派規模將有所擴大,擴大部分將重點支持國家重大科研項目、重大工程以及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等對人才培養的需求。

4. 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自2012年起,將重點支持有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的教師個人和團隊出國研修,進一步強調選派質量。

5. 加大對有關地方和重點行業、部門人才培養的支持。

6. 提高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獎勵金額。獎勵金額從5,000美元提高到6,000美元,獎勵規模爲500人,在自費留學人員較集中的29個國家實施。對特別優秀拔尖學生設立“特等獎”,每人獎勵10,000美元。有關獎學金項目的詳細情況詳見國家留學網《201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國家留學網網址爲。

四、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有哪些重點資助的學科、專業領域?

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爲《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重點領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具體學科、專業領域詳見國家留學網。

五、如何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201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及有關出國留學項目的詳細情況計劃於2011年11月1日在國家留學網上公佈。凡符合選拔簡章及相應項目要求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2012年的申請受理時間爲3月1日至3月20日。申請人須按所申請獎學金項目規定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報名,並向各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留學基金委委託國家留學基金受理機構/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受理機構/單位負責接受諮詢、受理、審覈申請材料並統一向留學基金委提交材料。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及單位的申請。具體申請條件及各獎學金項目申請受理方式及時間詳見國家留學網。

六、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須承擔哪些責任和義務?

答: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學成後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服務期爲兩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畢業後經批准可從事1-2年的博士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