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單身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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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在新出臺的國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種概念。中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來源主要是騰退的舊公房等。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西寧單身廉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西寧單身廉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西寧廉租房的條件:

(一)無自有住房的低保家庭;

(二)自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

(三)必須要有西寧市的戶口,而且連續5年屬於低保戶。

西寧市廉租住房申請流程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保家庭憑《青海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通過社區居委會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建制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街道辦事處或建制鎮人民政府發放《西寧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

2、街道辦事處和建制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後,及時組織社區居委會進行入戶調查、覈實。並對基本符合條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低保對象姓名、身份證號、低保家庭人數、家庭人均月收入、房屋坐落、居住情況、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等,公示期爲15日,並將公示結果和有關證明材料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3、縣(區)建設行政部門會同(縣)民政部門對申報和調查材料予以審覈,並將審覈決定再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區)民政部門予以批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公示有異議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民政部門在10日內完成核實。對覈實後不予登記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仍有異議的,可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複覈。

5、對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實物配租保障方式的予以批准登記的,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具體情況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意見。租賃住房補貼的報縣(區)人民政府批准,由縣(區)人民政府書面通知申請人。在市區實物配租的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市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民政部門審覈批准,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在縣城實物配租的報縣人民政府審覈批准,由縣人民政府書面通知申請人,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申請人持書面通知辦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關手續

7、申請人取得實物配租房的房號,由市、縣房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監察部門按照困難優先的原則,用一定的方式確定,申請人取得房號後應當與市、縣房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格式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合同中應當明確廉租住房情況、租金標準、騰退住房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西寧市廉租住房申報材料

1、《西寧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一式三份;

2、《青海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居民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4、《西寧市房屋權屬登記中心檔案室檔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