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final關鍵字修飾一個變量時,是引用不能變,還是引用的對象不能變?
使用final關鍵字修飾一個變量時,是指引用變量不能變,引用變量所指向的對象中的內容還是可以改變的。例如,對於如下語句: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執行如下語句將報告編譯期錯誤:
a=new StringBuffer("");
但是,執行如下語句則可以通過編譯:
nd(" broken!");
有人在定義方法的參數時,可能想採用如下形式來阻止方法內部修改傳進來的參數對象:
public void method(final StringBuffer param)
{
}
實際上,這是辦不到的,在該方法內部仍然可以增加如下代碼來修改參數對象:
nd("a");
·"=="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麼區別?
(單獨把一個東西說清楚,然後再說清楚另一個,這樣,它們的區別自然就出來了,混在一起說,則很難說清楚)
==操作符專門用來比較兩個變量的值是否相等,也就是用於比較變量所對應的內存中所存儲的數值是否相同,要比較兩個基本類型的數據或兩個引用變量是否相等,只能用==操作符。
如果一個變量指向的.數據是對象類型的,那麼,這時候涉及了兩塊內存,對象本身佔用一塊內存(堆內存),變量也佔用一塊內存,例如Objet obj = new Object();變量obj是一個內存,new Object()是另一個內存,此時,變量obj所對應的內存中存儲的數值就是對象佔用的那塊內存的首地址。對於指向對象類型的變量,如果要比較兩個變量是否指向同一個對象,即要看這兩個變量所對應的內存中的數值是否相等,這時候就需要用==操作符進行比較。
equals方法是用於比較兩個獨立對象的內容是否相同,就好比去比較兩個人的長相是否相同,它比較的兩個對象是獨立的。例如,對於下面的代碼:
String a=new String("foo");
String b=new String("foo");
兩條new語句創建了兩個對象,然後用a,b這兩個變量分別指向了其中一個對象,這是兩個不同的對象,它們的首地址是不同的,即a和b中存儲的數值是不相同的,所以,表達式a==b將返回false,而這兩個對象中的內容是相同的,所以,表達式ls(b)將返回true。
在實際開發中,我們經常要比較傳遞進行來的字符串內容是否等,例如,String input = …;ls(“quit”),許多人稍不注意就使用==進行比較了,這是錯誤的,隨便從網上找幾個項目實戰的教學視頻看看,裏面就有大量這樣的錯誤。記住,字符串的比較基本上都是使用equals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