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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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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設置

註冊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設置

  一級註冊註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二級註冊註冊結構工程師只設《專業考試》。其中,《基礎考試》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具體時間安排是:

考試類別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及科目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一、二級結構、土木、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9月18日上午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爲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爲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下午2:00— 5: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2:00— 6: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9日上午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2:00— 5: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2:00—6: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均爲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和參考書;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爲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後收回。考生應考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釘書器、比例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