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居住信息申報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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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長沙居住信息申報辦理流程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長沙居住信息申報辦理流程

一、辦理流程:

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及“互聯網+公安政務平臺”提出申請;

2、社區民警審驗實際居住信息;

3、居住信息錄入公安信息系統。

二、居住登記內容:

居住登記的內容包括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通訊方式

市州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及組織公共服務的需要,可以將就業信息、就學信息、生育信息、社會保障信息等納入居住登記內容。

三、居住登記規定:

1、租賃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登記;

2、建造或者購買房屋居住的,由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登記;

3、就業並由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在辦理錄(聘)用手續時登記;

4、就學並在學校或者培訓機構住宿的,由學校或者培訓機構在辦理入學手續時登記;

5、入住福利院、養老院、救助機構的',由福利院、養老院、救助機構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登記;

6、在醫院住院治療的,由醫院在辦理住院手續時登記。

前款所列負責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登記之日起3日內將登記信息報送轄區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

在其他單位或者居民家庭借住、寄住的人員,由本人在入住之日起5日內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申報登記。

四、辦理條件:

《湖南省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和服務規定》第五條規定本省戶籍人員離開戶口管轄區到本省其他地方居住、非本省戶籍人員來本省居住,擬居住30日以上但不遷移戶口的,應當依照本規定辦理居住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