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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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常州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流程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常州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流程

申請條件

1、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等三個條件之一。

溫馨提示:未滿16週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住證。

申請所需材料

1、居住地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戶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3、就讀證明: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申請流程

1、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2、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包括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居住地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4、公安機關受理並審覈資料,符合條件的,准予辦理。

辦理時間及費用

1、辦理時間:自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交通不便的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等超過10個工作日。

2、辦理費用:首次申請,免費;換領、補領,需繳納工本費。具體收費方法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3、依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