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高考平行志願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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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行志願

2017浙江高考平行志願投檔比例

1、問:什麼是平行志願?

答:現行平行志願是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考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先後順序的院校志願,然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實行平行志願前,採取的是志願優先的投檔、錄取原則,簡稱排序志願。

平行志願對於整體考生是"分數優先按志願,分數相同看科目";而對於單個考生則是"逐個檢索,一檔一投,能投則投,投後不檢,無投再檢,檢完則完"的投檔原則和操作步驟。

2、問:平行志願有幾種形式?

答:目前,全國有許多省市實行不同形式的平行志願。從平行志願的實施範圍看,大致可以分成三種:批次平行志願,混合模式,批次中的批次。批次平行志願指的是文、理科每個批次或某一批次都有平行志願,其最主要的特點是第一個志願就是平行志願。混合模式的平行志願指的是部分批次中有平行志願,有平行志願的批次中的第一志願不是平行志願。而"批次中的批次"稱爲平行志願有些勉強。在這種模式中,同批次中的學校又被分爲A、B兩個批次,且相對比較繁瑣。

從平行志願的最終使用方式上看,則可分爲兩種,即第一志願的平行志願與非第一志願的平行志願。從平行志願的根本特點上來分,也有兩種形式,即相對的平行志願與絕對(完全)的平行志願。但由於我國的國情,絕對(完全)的平行志願可能不會產生於現實的高考招生錄取之中,因此目前全國各地實施的都僅僅是相對的平行志願。

3、問:爲什麼只有第一志願平行纔是平行志願?

答:如前所述,從平行志願的最終使用方式上看,可分爲第一志願的平行志願(大平行志願)與非第一志願的平行志願(小平行志願)。可是由於小平行志願的作用比較有限,因爲即便是排序志願的第一志願投檔率,各地低的也在60%~70%以上,高的甚至達到了80%~90%以上,而許多令人嚮往的名校第一志願投檔、錄取率達100%,於是留給非第一志願的作用空間比較小。所以,許多地方在第二志願或第三志願中採用了多年的小平行志願,卻並未引起廣大考生及家長的關注與重視,甚至大家都未將其視之爲平行志願,認爲只有第一志願實施了平行志願,纔是值得重視的平行志願。從教育部大力推行的平行志願來看,所指的也是大平行志願。

4、問:平行志願的作用是什麼?

答:實行平行志願的填報及投檔方式,有以下幾大作用:

(1)可以降低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以前高考採用排序志願時,只能填報一個第一志願、一個第二志願、一個第三志願等。同時,由於絕大多數高校均採用第一志願優先的投檔、錄取辦法,這就導致如果第一志願落選,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遠遠高於第二志願所報學校的錄取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願沒有招滿的情況下,纔有可能被錄取(不包括報考"真志願級差"的高校)。這就使得考生在第一志願落空後,其他志願均落選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實行平行志願後,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平行志願中的幾所院校都有投檔、錄取的可能性。這就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提高了投檔率。

(2)大大提高了高分考生的投檔率及錄取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護高分考生。

(3)提高了考生填報志願的自由度及被錄取後的滿意度。

(4)促進了高招公平與教育公平。一個考生,經過了12年的寒窗苦讀,只有廢寢忘食、嘔心瀝血,才能取得高分。因此,上了各地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尤其是進入第一批次的高分考生,進入高層次的理想的大學,並儘可能地減少這部分考生上線落選,而低分考生進入低層次的大學,或政策性地上線落選,完全符合公平原則,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順應民心、合乎民意的。

(5)提高了被錄取考生的入學報到率,減少了復讀生。由於平行志願大大提高了高分考生的投檔率及錄取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護高分考生,還提高了考生填報志願的自由度及被錄取後的滿意度,因此新生入學報到率的提高以及高分復讀生的減少是必然的。

此外,實行平行志願還可減輕考生在志願填報過程中的焦慮心態,減少高校斷檔現象,減少與減弱"大小年" 現象,提高志願匹配性等。

5、問:平行志願爲何只提高高分生錄取率?

答:在介紹平行志願時,有的招生考試院負責人和有些大學的招辦人員及專家均說:"平行志願大大增加了考生被錄取的機會","平行志願提高了考生的錄取率"。這種說法其實是不對的,至少是不準確的。只能說,平行志願提高了考生的投檔率及高分考生的錄取率,也就是平行志願大大增加了高分考生被投檔、錄取的機會。爲什麼?其實道理很簡單:按照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所劃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是一定的;根據招生計劃(在招生計劃不增加的情況下),錄取線上的考生也是一定的。平行志願僅僅是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也就是將線上的所有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列後再投檔。毫無疑問,這種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是以降低了線上低分考生的投檔率及錄取率爲代價,換取了高分考生的投檔率及錄取率的提高。排序志願則是按照志願優先(或院校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也就是將線上的考生,首先分別按照其第一志願歸類,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列後投檔。這種排序志願的投檔方式,無疑給線上的低分考生增加了許多投檔及被錄取的機會,但這是以減少高分考生的投檔率及錄取率爲代價的。所以說,這兩種投檔方式都不能提高總的錄取率,這正是平行志願體現了公平原則的道理之所在。

6、問:爲什麼平行志願並非真平行?

答:平行志願是由湖南省首創並從2002年就開始實施的,不過,當時稱之爲並列志願。江蘇省與浙江省分別從2005年、2007年開始實施平行志願。它們關於平行志願的投檔原則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就是說,平行志願的檢索與投檔時並不是任意進行,而是有嚴格的先後順序的:平行志願有字母標識的,檢索即從A到B,再從B到C,依此類推,而不是相反。平行志願沒有字母標識的(即在機讀志願卡中),檢索的先後順序爲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呈"Z"字形排列,即在機讀志願卡平行志願欄中,最上一排的左邊爲①、右邊爲②,第二排的左邊爲③、右邊爲④……;或者是左邊爲①、中間爲②,右邊爲 ③……這個排序就是檢索與投檔的先後順序,並且只給了每個考生一次投檔即進檔的機會。

由此可見,所謂的平行志願不僅有着嚴格的先後排序,而且在平行志願的幾所院校中,考生只有一次投檔即進檔機會,所以說平行志願並非真平行、完全平行,而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平行。

7、問:分數在平行志願中有什麼優先作用?

答:平行志願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檔,即將同一科類某批次線上的考生按招投總分(高考成績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投檔,先投分數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分數較低、排序在後的考生。舉例來說,如果A考生比B考生高1分,哪怕A考生的平行志願中排位在最後的那個院校志願尚未完成檢索、投檔過程,就不會對B考生的平行志願中排位在最前的那個院校志願進行檢索、投檔。簡言之,只高1分考生平行志願中幾個院校的檢索、投檔,都將優先於只低1分考生的所有平行志願中院校的檢索、投檔。甚至在總分相同時,還要分出先後再投檔。這就充分地體現了分數在平行志願投檔時的優先性。

8、問:當總分相同時平行志願如何投檔?

答:如果同一科類某批次線上填報了平行志願的考生的招投總分相同,那又該如何投檔呢?很簡單,繼續比較,分出高低。有的地方招投總分相同就看實考總分誰高誰低。如果總分繼續相同,不能比較,那就按一定的規則分科目來進行比較。在這方面,全國各個地方的規則有所不同,但不外乎以下兩種:(1)不分文理科,沒有側重。這其中又分爲:①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投檔。如江蘇省。②按語文、數學、外語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投檔。如湖南省。(2)區分文理科,各有側重。這其中又分爲:①文科類考生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投檔。如浙江省。②文科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投檔。如吉林省。

9、問:平行志願能一檔多投嗎?

答:有些考生和家長認爲,實行平行志願後能一檔多投,投了一個沒錄上再投另一個。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平行志願只能是逐個檢索、一檔一投。即當考生由分數決定的排序位次符合條件後,再依據考生平行志願所填報的院校自然順序逐個檢索,當該考生的分數符合A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給A院校。在此情況下,即便該考生的分數符合B、C、D院校的投檔條件,也不會再檢索、再投檔,這就是"一檔一投、能投則投、投後不檢"。只有在A院校已投滿或考生不符合A 院校的投檔條件時,才檢索B院校是否可以投出,即"無投再檢"。因此說,平行志願不是把考生檔案投向所有達到條件的志願院校,更不是這幾所院校必須都逐個檢索、投檔。當檢索完成但均未能投出時,該考生平行志願的投檔即告結束,只有等待未錄滿院校的徵集志願或轉入下一批次院校的錄取,這就是"檢完則完"。

舉例來說,某年某省有3位605分的理科考生小李、小王、小趙,他們都報考了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和北京工業大學。但他們填報的平行志願A分別是:小李:A北京外國語大學(投檔分602分);小王:A北京科技大學(投檔分583分);小趙:A北京工業大學(投檔分568分)。那麼,省招辦則會將他們的檔案首先分別投給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如果他們符合錄取條件,將分別被北外、北科大或北工大錄取。其餘的志願B、 C均不再檢索與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