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填報志願時間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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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志願填報時間是許多考生所關注的事情,大家進行過具體的瞭解嗎?以下是本站小編收集的北京高考志願填報時間,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2017高考填報志願時間北京

一、2017北京高考志願填報時間

(一)本科志願

1.志願設置:本科招生高校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三個批次,並按順序依次錄取。

本科提前批設置A、B、C三段,並按順序依次錄取,每段均設置兩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填報1所高校。藝術院校(專業)、體育院校(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等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原則上在B段錄取;“農村專項計劃”在C段錄取。

本科一、二批爲平行志願,本科一批可以填報6所平行志願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報10所平行志願高校。

以上每個志願高校設置6個志願專業,考生填報時須註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本科提前批B 段不設“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高校自主招生選拔、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願,考生可填報1所志願高校,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之後本科一批錄取開始之前進行。取得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將資格認定高校填報在該志願中,方能享受相關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2.填報時間:6月25日8時至29日20時。

(二)專科志願

1.志願設置:專科招生高校按專科提前批、專科普通批兩個批次依次錄取。專科提前批設置兩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填報1所志願高校,每所志願高校設置6個志願專業;專科普通批爲平行志願,設置20個志願高校,每個志願高校設置1個志願專業。

2.填報時間:7月25日8時至7月26日20時。

(三)徵集志願

錄取期間,按考生已填報志願錄取結束時,如當前批次高校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徵集考生志願。

1.志願設置:本科提前批A段(B、C兩段不設置徵集志願)、專科提前批徵集志願設置兩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填報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徵集志願爲平行志願,本科一批設置5個平行志願高校,本科二批設置6個平行志願高校。以上每個志願高校設置6個志願專業。專科普通批徵集志願爲平行志願,設置10個志願高校,每個志願高校設置1個志願專業。考生填報本科各批次徵集志願時須同時註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2.填報時間:各批次徵集志願填報及錄取在下一批次錄取開始前進行。錄取期間,各批次徵集志願填報時間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發佈。

考生須妥善保管志願填報系統登錄密碼,切記不要泄露。志願填報時間一經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願信息。

二、北京高考志願錄取

高校在京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期間,高校和市高招辦要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參加不同批次錄取的高校,分別執行不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雙培計劃” “外培計劃”和“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執行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須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

(二)投檔規則

高校應結合在京招生計劃數及生源分佈情況,在市高招辦規定時間內明確本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並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市高招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順序志願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投檔,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若高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再對未完成計劃進行第二志願投檔錄取。

平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同一科類批次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本科平行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願高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高校;當報考同一所高校總分相同的考生人數大於該校計劃餘額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專科平行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願高校專業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會考成績符合要求且有計劃餘額的高校專業;當報考同一所高校同一專業總分相同的考生人數大於計劃餘額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高校該專業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專科批次錄取採取高會統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會考備選科目中選定2或3門確定成績等級要求,會考備選科目爲:歷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8門,考生會考成績必須滿足所報專業要求方能投檔。

錄取過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數線上進行考生已填報志願的錄取,如有高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依次進行批次分數線上徵集志願錄取和降分徵集志願錄取。

(三)照顧對象的錄取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3.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有關稱號、獎勵、名次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省級優秀學生;

(2)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項目限定爲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項)並通過全市統一測試;

(3)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秩序冊、成績單冊);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爲行爲確認證書的考生);

(5)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5。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爲考生附加分投檔。

各區招辦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於4月中旬開始在區招辦網站和校園顯要位置公示照顧對象名單,公示信息要保留至8月底。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將於6月上旬開始公示全市照顧對象名單。

(四)對殘疾考生的錄取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五)按教育部規定,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換錄。

(六)錄取名單備案與錄取通知書發放

高校須將在京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註錄取類型後,報市高招辦覈准,並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增補或調整相應計劃。市高招辦覈准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並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後寄給有關高校。

高校根據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並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併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七)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分爲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

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覈鑑定或評語、高中會考成績和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體檢信息、志願信息、高考成績信息、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已錄取考生須向高校提供紙介質檔案,紙介質檔案包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籍檔案和考生報名信息表、考生體格檢查表、照顧加分證明材料等考務檔案。各區高招辦負責組織報名單位進行組檔,考生紙介質檔案內容必須與電子檔案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八)對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