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大調整,這些你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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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爲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5月6日公佈的《關於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居民醫保補助將提高40元。下面來關注一下這件事關我們切身利益的大事吧!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大調整,這些你都知道嗎

城鄉醫保政策必須年底出臺

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覈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醫保覆蓋哪些人?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將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住院後,醫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醫保基金如何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覈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餘率和累計結餘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明確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範圍

遵循臨牀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同時,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醫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牀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範服務行爲,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通過支持參保居民與基層醫療機構及全科醫師開展簽約服務、制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一聽到要多交錢,可能很多人會非常在意,小新也很關注。但是,意見裏說“城鄉居民醫保的覆蓋範圍包括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後就放心了,原來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上班族”並不會受到這個政策的影響。

雖然這項政策並不涉及職工,但影響範圍依然很大。人社部和國家衛計委的數據顯示,2014年底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數爲31451萬人,參加新農合的人數達7.36億人,也就是說,未來這10億多人的個人繳費可能將會適當增加。

上述新政引發了社會熱議,對此,相關專家來給大家說道說道其中的幾大關鍵問題。

爲何要合併?實現公平 降低成本

咱們國家的醫保制度主要有三種: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這次整合的是後兩者。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對小新說,城鎮居民醫保針對的是城鎮無工作人羣,新農合針對的是農民居民。由於兩套制度需要“兩套人馬”,存在制度成本浪費、重複參保的問題,而且這兩個制度框架差不多,因此,有必要進行整合,這不僅有助於公平,更有利於提高規模效應,降低運行成本,減少重複參保,真正把錢在刀刃上。

爲何要提高個人繳費?減輕財政壓力 迴歸保險本質

意見提出,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爲主的籌資方式。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這個問題要全面地看。”褚福靈表示,待遇水平取決於繳費水平,隨着經濟發展和收入增長,繳費不可能穩定在一個水平,只有增加繳費,制度才具有可持續性,待遇纔有保障。而且,不只是提高個人繳費,要看到政府補助也會提高。

褚福靈認爲,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對象多爲比較弱勢的羣體,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是必要的,但是要有一個度,否則財政將不堪重負。政府在承擔一部分責任的同時,個人也要承擔一定責任,這纔是保險。

網上有人說“提高個人繳費比重是與民爭利”,在專家看來,這樣的觀點其實站不住腳。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醫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對媒體表示,財政補貼比重過大,不僅帶來財政是否可支撐的問題,也使得居民醫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險。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迴歸社會保險屬性。

個人繳費提高多少?與收入掛鉤 居民可負擔

個人繳費比重提高到多少比較合適?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了60元,達到人均380元。居民個人繳費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120元。

褚福靈表示,目前政府和個人繳費比重在3:1左右,具體提高到什麼水平,還要進行科學測算,總體是跟收入掛鉤,應該堅持醫保基金可持續、政府和居民可負擔的原則。

意見提出,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