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改革方案發布:不分文理科實行3+3考試模式

學識都 人氣:2.28W

改革完善統一高考制度。統一高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實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方式,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每科滿分150分。

廣東高考改革方案發布:不分文理科實行3+3考試模式

從廣東省考試院獲悉,經教育部備案同意,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廣東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根據《實施意見》,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啓動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高考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也就是說,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021年高考開始實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

高考實行“3+3”考試模式

改革完善統一高考制度。統一高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實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方式,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每科滿分150分。

考生高考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科目成績組成。計入高考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組合上不分文、理科。

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考外語科目爲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14門學科納入學考範圍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爲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覆蓋高中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全面學習所有課程,促進中學全面落實國家課程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質量。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客觀、真實、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的突出表現,着重引導學生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等,落實立德樹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也爲高校錄取提供參考。

省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學考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均列入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等14門。

學考分散安排在各學期進行,創造條件爲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個科目兩次參加考試的機會,同時計最好成績爲最終結果,以減輕學生集中備考和一次考試所產生的心理焦慮和精神負擔,同時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高中學校更加註重個性化教育,更多地實施因人施教。

綜合素質評價作爲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要如實記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活動和表現並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學生高中階段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發展情況。注重考查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做到有據可查。

同時要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和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監督管理機制,嚴格記錄和評價程序,建立公示、申訴和誠信責任追究制度,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要進行公示,確保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通過這些制度的設計,保障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可靠。

省教育廳將於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出具體的規定。

高校錄取探索借鑑“631”模式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即可概括爲“兩依據、一參考”,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同時積極探索基於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按照統一高考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佔一定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高校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廣東省考試院相關負責人指出,2012年,廣東在南方科技大學試點進行基於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學校錄取的標準中,高考成績佔60%,學校測試佔30%,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佔10%,簡稱“631”錄取模式。

近幾年,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學、北師大—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等高校先後參與了這項改革。從改革試點的情況看,“631”錄取模式在人才選拔、促進學生成長方面取得了較好成效。

《實施意見》明確,廣東將繼續深化基於高考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發揮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的積極作用,逐步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和多元化的人才選拔機制。

高職與本科招生相對分開

根據《實施意見》,新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八個方面。

一是改革完善分類考試招生制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逐步實現考試的內容、形式、時間安排和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本科院校實行統一考試,高職院校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讓學生儘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學生從過重的課業負擔中解放出來。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指從統一高考中分離出來的實行單獨招生的考試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證書”考試、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試招生形式。

2017年廣東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考試科目,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自願選擇報考,並以此成績作爲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的成績;2018年啓動新的高考方案後,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改革。高職院分類考試方案由省教育廳制定,考生報考辦法將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項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確。

中小學招生推進指標到校、

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

對中小學招生制度進行系統設計、統籌規劃,通過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積極推進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爲依據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學招生制度,引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破解中小學擇校難題。

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逐步擴大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具體改革辦法由各地市制定。

文/廣州日報記者劉曉星

改革時間表

●2016年

出臺文件:

出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制定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制定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臺中考加分項目的實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各地市出臺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辦法

完善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辦法

積極推進單項改革:

改革完善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辦法

繼續完善考生志願填報方式增加平行志願院校數

調整和優化招生錄取批次二本A、B合併爲第二批本科

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國卷

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於高考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

●2017年

分類考試招生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高中階段畢業生自願選擇報考,並以此成績作爲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的成績

●2018年

啓動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出臺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021年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2021年高考開始實行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院校實行“3+3”的考試方案,即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考試方式

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目中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