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簽約高峯期的五點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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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簽約高峯期的五點規則
  不少大學生缺乏勞動保護法律意識被用人單位“黑”
  眼下正是大學求職簽約的高峯期,由於求職的學生人數持續暴漲,就業形勢嚴峻,部分用工企業藉機向求職學生“下黑手”。近日,在一些大學的BBS上,出現了學生自發貼出的求職“黑名單”。“企業名稱:×××公司。簽了實習合同’,讓交300元‘實習材料費’,6天實習其實就是幫他們推銷……”類似的描述在上百名學生的“接龍跟貼”中屢見不鮮。對於即將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的大學生,瞭解就業法律知識、學會保護自己成了迫在眉睫的需求。市教委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從今年開始,大學畢業生在走向社會前,先要學習《勞動法》、《合同法》。
  今年北京地區的'高校畢業生達到18.2萬人,大學生由於求職心切,缺乏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意識,不經意間就被一些用人單位“非法用工”,騙走了錢財。有的單位把大學生當成廉價的勞動力,強迫學生超時、超負荷工作,給學生身心造成了巨大傷害。另據記者瞭解,作爲求職前奏的實習一直糾紛最多,據有關專家介紹,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臺了《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的規定》,對學生實習及實習報酬進行了規定,但大多數學生並不瞭解相關政策。
  根據規定,需要到校外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要經過學校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管理服務機構的審批,持有《北京高校學生勤工助學工作證》,並與單位簽訂《北京高校學生勤工助學活動協議書》。該文件同時對學生實習報酬做出規定:用人單位可與學生雙方協商勞動報酬標準,但不應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且不得剋扣學生的合法勞動報酬。
  爲了讓大學生儘快熟悉相關政策,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市教委規定,今年各高校除了要對入學新生進行校規校紀和校園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外,還要對畢業生進行《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教育,增強學生在勤工助學和求職期間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