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本大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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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二本大學排名如何?高考政策有什麼新的變動?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的浙江省二本大學排名,歡迎閱讀參考!

浙江省二本大學排名

浙江省二本大學排名

浙江二本大學排名學校名稱所在地錄取批次錄取線差省市分數線平均分
1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本科二批258428(第二批)686
2公安海警學院浙江本科提前批  682
3中國計量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53428(第二批)681
4溫州醫科大學浙江本科二批253428(第二批)681
5浙江外國語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49428(第二批)677
6浙江農林大學浙江本科二批249428(第二批)677
7溫州大學浙江本科二批249428(第二批)677
8浙江科技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48428(第二批)676
9浙江傳媒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47428(第二批)675
10浙江警察學院浙江本科提前批  672
11浙江理工大學浙江本科二批241428(第二批)669
12溫州肯恩大學浙江本科提前批  669
13浙江師範大學浙江本科二批240428(第二批)668
14浙江海洋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37428(第二批)665
15嘉興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34428(第二批)662
16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33428(第二批)661
17湖州師範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33428(第二批)661
18寧波工程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29428(第二批)657
19台州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24428(第二批)652
20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21428(第二批)649
21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15428(第二批)643
22麗水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07428(第二批)635
23衢州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04428(第二批)632
24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02428(第二批)630
25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浙江本科二批200428(第二批)628
26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92428(第二批)620
27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浙江本科提前批  617
28杭州師範大學錢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88428(第二批)616
29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75428(第二批)603
30中國計量學院現代科技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70428(第二批)598
31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70428(第二批)598
32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69428(第二批)597
33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69428(第二批)597
34浙江師範大學行知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68428(第二批)596
35同濟大學浙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66428(第二批)594
36溫州大學城市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54428(第二批)582
37浙江萬里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53428(第二批)581
38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52428(第二批)580
39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48428(第二批)576
40嘉興學院南湖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40428(第二批)568
41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39428(第二批)567
42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35428(第二批)563
43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30428(第二批)558
44浙江海洋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26428(第二批)554
45湖州師範學院求真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26428(第二批)554
46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17428(第二批)545
47紹興文理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12428(第二批)540
48寧波大紅鷹學院浙江本科二批109428(第二批)537

浙江省高考政策

全面深化統一高考招生改革,進一步完善高職提前招生、單獨考試招生和“三位一體”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類型、多元化考試招生制度

(一)統一高考招生。

實行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科目與分值。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爲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爲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爲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佈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爲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2.考試。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3.錄取。

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範圍,但至多不超過3門,並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佈;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範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範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爲錄取參考。

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二)高職提前招生。

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爲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爲基本依據。

高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並在招生章程中公佈。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並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三)單獨考試招生。

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包括中專學校、技工學校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相結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探索把試點範圍有計劃擴大到普通高校應用型本科專業。

1.科目與分值。

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的.考生,可選擇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分17個大類,全省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學生可自主選報1—2個類別。考試每年組織1次。同類考試允許學生至多參加2次。成績2年有效。

語文、數學每門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記入考生總成績。外語不記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600分。

2.錄取。

高校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文化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要求,也可提出外語成績以及其他要求,並在招生章程中公佈。

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分大類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四)“三位一體”招生。

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高校確定報考條件、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實施辦法、綜合成績合成比例、錄取規則等,在招生章程中公佈。高考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綜合成績的50%。

考生自主向相關高校報名,參加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試,並按規定參加高考。

高校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材料,進行初次遴選;按照隨機匹配、相互制約、全程錄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組織綜合素質測試,進行再次遴選;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