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就業補貼怎麼做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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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創業就業補貼怎麼做會計分錄,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創業就業補貼怎麼做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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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就業補貼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補助收入—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初創企業:

(1)爲招用人員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

(2)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二)申領條件:

1、按初創企業招用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每戶企業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2、申領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以申請時實際招用人數核發補貼。申請時間不得超過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4年,逾期不申請的不給予補發。

補貼的特徵:

(1)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爲:此處的政府行爲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爲,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爲。

(2)補貼是一種財政行爲:即政府公共帳戶存在開支。

(3)補貼必須授予被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爲這種利益是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

(4)補貼應具有專向性:專向性補貼是指政府有選擇或有差別地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補貼。

寧德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辦法

一、《補貼辦法》出臺背景

爲進一步加大對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十五條措施的實施意見》(寧政〔2015〕31號)精神,制定出臺了《寧德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辦法》。

二、《補貼辦法》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適用範圍。在寧德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實體爲2015年11月之後設立的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與吸納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部分,補貼標準。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人員按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人數每人1000元,其他人員每人500元標準,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第三部分,補助資金申報材料和申請流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按年度申請,首次申請初創企業應與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在申請當月前已爲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續年度申請時,按其實際淨增就業人數核發補貼(淨增是指以上一年度已招用並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人數爲基數,當年度新增加的人數)。最後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初創企業登記註冊之日起4年內。

三、《補貼辦法》政策亮點

(一)對適用範圍確認。經營實體爲2015年11月之後設立的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同時,經營實體與吸納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對申報流程細緻劃分。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工商註冊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在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局註冊的到東僑人勞局申請。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並完成初審後,於每年6月底前彙總報送當地人社局審覈。各縣(市、區)人社局、東僑人勞局將審覈後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企業人員名單及補貼金額在同級人民政府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天,公示後無異議的,出具審覈意見報財政部門。各縣(市、區)財政局審覈後將補貼資金撥入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賬戶、東僑撥入東僑人勞局賬戶,由其轉入申報對象銀行賬戶。

山西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補貼政策

1、創業園區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符合“入駐高校畢業生創業戶數佔園區總戶數70%以上”或“入駐高校畢業生戶數20戶以上且穩定經營一年以上”條件之一的創業園區,可由所在地人社部門確認爲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區。根據入駐戶數、帶動就業人數等因素,按每戶不超過5000元標準給予創建單位一次性建設補助。

2、優秀創業項目獎勵:對省級評選的大學生創業星火項目、省級優秀創業項目和獲得省級以上創業大賽(包括其他省市的省級比賽)前5名且在我省登記註冊的創業項目,根據項目可行性、可推廣性和複製率等給予一定的項目獎勵。由項目持有者或者項目評選單位代爲申請創業項目補助。經省人社廳審覈後,由省財政廳將資金撥付至項目申請單位或申請人。

3、就業見習補貼:對企業(單位)吸納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並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的,企業(單位)可按季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見習補貼標準爲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對見習留用率高於50%的單位,可提高見習補貼標準。就業見習留用率每提高10%,補貼標準提高到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對見習留用率高於80%的,補貼標準提高到我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4、創業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免費創業培訓,由創業培訓機構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培訓補貼。全省各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註冊學籍的大學生、技工學校高級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可參加本校按規定組織的創業培訓,按規定從就業資金中給予學校創業培訓補貼。

5、一次性就業補助: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並帶動3人以上就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根據帶動就業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給予一次性創業就業補助。

6、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單位爲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對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及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的,以及離校1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給予其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2/3。

7、創業場地租賃補貼: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場地租賃補貼。補貼標準爲每年不超過2000元。補貼期限最長爲3年。

政府補貼

記者從珠海市殘聯獲悉,殘聯聯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開展調查研究,制定並出臺《珠海市殘疾人就業創業補貼實施辦法》。該辦法於今年5月1日起執行,是目前珠海市一部較全面系統的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的政策,爲殘疾人就業創業“保駕護航”。

一是職業培訓政府“買單”。

取得合格證書的按培訓費的80%給予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培訓費的全額給予補貼;登記失業的,職業培訓生活補貼由原來 200元/月提高到 500元/月。

二是崗位補貼用人單位和個人雙方均可領。

用人單位招用本市戶籍殘疾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招用殘疾人的殘疾等級和類別, 分別給予用人單位和殘疾人本人各300—500元 /月崗位補貼。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本市戶籍殘疾人就業的,超出人數可加補 400元/月 /人給單位。

三是創業可獲一次性資助和社保補貼。

殘疾人自主創業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或種養啓動補貼,其標準根據實際投資情況或種養殖情況, 在2—3萬元不等。同時,可按照人社部門公佈的當年最低繳納社會保險費標準,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四是企業無障礙改造享補貼。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標或已依法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如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達5 人以上,確需爲殘疾人購置相關無障礙設備設施的,可申請最高達10萬元的無障礙改造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