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就業培訓補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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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是指,對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培訓的,據其參加培訓情況給予一定費用的補貼。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瀋陽就業培訓補貼申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瀋陽就業培訓補貼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1、我市及在我市取得居住證

2、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

3、貧困家庭子女、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和在我市高校就讀的畢業年度(畢業當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4、參加養老護理、母嬰護理培訓的農村女性年齡放寬至55週歲。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本人銀行賬戶、收費單位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2、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

3、居住證、畢業證(畢業年度高校畢業離校生)、學生證及院校證明(畢業年度高校畢業在校生);

4、被徵地證明(失地農民);

5、照片等。

申請流程

1、實行“先墊後補”的方式。符合條件人員,在政府確定的職業技能培訓專業(工種)範圍內,參加培訓前先行由個人繳納培訓費用和職業技能鑑定費用,培訓結束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後,給予一定標準的'培訓補貼,

2、初次參加不同工種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給予一定標準的鑑定補貼,補貼標準參照政府補貼市級指導目錄。

3、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的,不享受補貼。

4、培訓結束,憑以上材料申報補貼,補貼申報可由本人或委託培訓機構向相關就業培訓管理部門申報。

注意事項

下列人員不能享受就業培訓補貼:

(一)培訓開始或結束前已實現穩定就業人員(由企業爲其繳納社會保險)、已退休人員。

(二)培訓開始或結束前有工商註冊信息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個體經營者、法人代表、投資人、理事、董事、監事、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兼經理、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等)。

(三)培訓開始或結束前其它財政供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