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求職簡歷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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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求職簡歷的組成部分
    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你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寫在你簡歷的頂端。 你可用你自己喜歡的姓名而不一定是法定姓名。如有可能,要填本地地址,或註明你樂意搬遷。假如你的家庭電話不是自動迴應電話,或假如你的工作電話由多家用戶共用,那麼你應將兩者都填上。在尋找工作期間,應確保由你的自動迴應電話傳達的信息聽起來職業化。你錯過的電話或許正好能爲你提供工作的機會。
    職業(工作)目標:
    緊隨姓名、地址和電話之後的便是你的職業或工作目標。目標填寫要簡明扼要,同時表明你應聘的類型,或你正在尋求的.特定的職位頭銜。
    教育水平或個人經歷 ...... 哪個第一 ?
    相對個人的經歷而言,假如你的教育程度對你所尋求的工作更有利, 那麼應將教育程度列第一位。當然,反之亦然。
    教育背景:
    填寫教育背景時,應把你最近獲得的學位或最高學歷寫在前面。一般方法是寫清學校名稱,城市和國家然後是獲得的學位及畢業時間,假如你目前仍在校就讀,就應填上將按計劃畢業的時間。
    假如你在校曾獲得"成績優等",被選爲班長,或自立讀完大學,你儘可將這些成就列在履歷的"榮譽與成就"欄裏。
    假如你覺得學過的一些課程對你的工作有利,你儘可建立一個"主要課程""相關課程"欄,並將這些課程的科目詳細地填入相應欄目 裏。
    其他可能的題目或技能:
    知識才能 語言能力 電腦硬件 電腦軟件 額外培訓資格的主要部分 簡述其他有關經歷 執照/證明書 職業反面的關係 優點/成就/業績
    僱用史描述:
    現在是盡興填寫的時候了(毫無顧慮的自由的信息流通),寫下你從事的任何工作或對每件工作所負的責任。你或許會發現每天選擇一項並專注於該項工作的努力很有幫助。與朋友或同事大談自己過去的工作經歷同樣會很受啓迪。
    一旦寫下了你能記住的所有個人資料,你就應劃掉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標準的職務或責任:
    (1 你再也不願意幹這類工作,和/或者
    (2)與你寫的履歷中所尋求的工作毫不相干
    然後對那些你認爲最重要的職務或責任劃圈重點標記,對那些不太重要但你認爲有必要包括的責任下劃橫線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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