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人員戶口辦理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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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人員的戶口應該怎麼辦理,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一篇“出國留學人員戶口辦理相關介紹”,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國留學人員戶口辦理相關介紹

符合以下要求即將出國的留學人員,可以根據個人需要選擇申請將戶口臨時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集體戶口上。

1. 在京高等院校就讀的、京外生源應屆畢業生(本科以上),畢業後直接申請出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已獲得留學簽證和國外高等院校無條件錄取通知書、戶口存放在北京高校、尚未出國的留學人員。

2. 原爲本市集體戶口的在職人員,因申請出國留學,原單位要求其將戶口遷出的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辦理程序,需要如下步驟:

第一次需本人來中心並攜帶以下材料(均爲原件):

1. 《出國留學人員集體戶口申請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在線提交申請、自行打印並貼近期證件照片1張)

2. 護照(在有效期內);

3. 留學簽證(須爲學生簽證,歐洲部分國家可以用申根簽證);

4. 國外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即出國直接攻讀學位,無需學習語言或預科課程)

5. 畢業證書(應屆畢業證書原件)

攜帶以上5項材料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集體戶口辦公室申請,同時,申請人須持護照和錄取通知書到我中心出國留學人員檔案室辦理個人人事檔案調檔手續。

第二次前來中心(可請被委託人帶委託書辦理)攜帶如下材料:

1. 出國留學人員集體戶口辦理申請書(原戶籍單位須在單位意見一欄蓋章同意遷出)

2. 國外無條件錄取通知書複印件及翻譯件,須經專業性涉外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在嘉華翻譯的提供翻譯受理憑條);

3. 戶籍卡(原件);

4.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 護照(首頁複印件);

6. 留學簽證(複印件);

7. 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張A4紙上)

8. 戶口存放費用(一次性交納3年管理費,共計720元,如中間發生變化,則按多退少補原則辦理)

備齊上述材料,中心與留學人員簽署“出國留學人員集體戶口存放合同書”(一式兩份),申請手續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