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017年買房遷戶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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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迎來了2017年。最近很多人關心蘇州2017年的購房問題,下面由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蘇州2017年買房遷戶口政策,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蘇州2017年買房遷戶口政策

一、積分管理的適用範圍和對象。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對象:在市區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017年度將繼續延用關於申請條件“連續居住一年”的補充證明。針對居住證系統內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的流動人口,增設的補充證明途徑: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超過一年,且同時近一年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則認定申請人在蘇州市區已連續居住一年時間,符合積分管理申請條件。

二、積分管理申請受理時間。

積分入學:2017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積分入戶:2017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積分入醫:2017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節假日除外。

申請人應當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按規定填寫表格,並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規定,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積分管理申請必備資料。

(一) 積分入戶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薄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原件

5.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或相關社保證明

(二) 積分入學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薄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或相關社保證明

申請就讀一年級:

1.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

如果申請人子女超過當年就讀一年級的年齡,還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獲取過學籍號的相關證明。

申請就讀初中一年級:

1.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

2.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三)積分入醫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薄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或相關社保證明

四、關於子女積分入學方面的內容提示。

流動人口爲其未成年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限申請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即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已經取得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學籍號的流動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積分入學申請。

1.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 6 月10日前在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上統一向社會公佈當年各區(或片區)劃定的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及各區當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供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餘學位數。

2.2017年積分入學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在2017年8月31日前,連續合法居住時間滿一年,且在蘇州市區繳納社保,則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3.針對流動人口在市區範圍內已購房,是否需要爲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爲以下兩大類情況:

---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2)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3)在8月31日前在蘇已經購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交房證明、契稅發票等法律文書的可以不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監護人,或非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的其他形式共有產權,必須要參加積分申請。

(2)在蘇已經購房,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性質爲非住宅類(商業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須參加積分申請。

(3)在蘇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須要參加積分申請。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將在當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中進一步做出明確的規定。

五、關於積分管理計分標準方面的內容提示。

2017年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組成部分與2016年相同,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其中需要特別說明的情況如下:

1.根據市教育局的要求,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請人,在積分申請時需同時提供:1.學歷證書原件;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根據市衛計委的要求,公共衛生加分項中: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加分項所需提交的材料爲:預防接種證原件和《蘇州市流動人口學齡前隨遷子女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

3.根據市政府辦公會議要求,在違反犯罪扣分項中,新增“旅遊”相關扣分標準:一年內在蘇州市違反旅遊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爲人或個體戶、企業的投資人及法定代表人,每次扣50分。

六、重點關注內容。

1.2017年度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爲6週歲(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2016年申請過積分管理,但未取得入醫、入戶資格的申請人,2017年如需繼續申請,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至所在鎮(區)窗口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3.申請人在成功提交申請資料45個工作日後,可憑居民身份證號碼和社會保障卡卡號登錄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查詢個人積分。對個人分值有異議的,請於相應指標數公佈之日前向提交申請的積分管理窗口或所屬區積分辦提出複覈要求。

4.申請人在提出積分申請後,如果有相關項目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帶好相應的證明材料到受理申請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變更申請。系統不會自動刷新社保、公積金等繳費記錄,也不會自動刷新居住證連續時間等加分項目,如果有新增,需申請人按上述要求提交變更申請。

5.關於積分管理的相關知識問答和案例可參考蘇州市積分管理服務網上的《2017年積分入戶知識問答》、《2017年積分入學知識問答》、《2017年積分入醫知識問答》、《2017年積分入戶實際案例問答》、《2017年積分管理加分項知識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