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鄉人民政府 (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簡稱乙方) 爲了保質保量完成**村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鄉**村農田水利建設工程;
2、 工程地址:**鄉**村新農村
3、 承包範圍:襯砌渠道三公里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承包工期:工程自 年月日開始至年 月 日完工;
6、 工程總造價: 元
(1)襯砌渠道及配套工程元;
(2)其他元;
二、施工要求
1、渠道襯砌採用砼“U”型斷面槽,縱坡1/1000,渠道爲C15砼預製,渠深0.40m,渠口寬0.43m,砼襯砌厚度0.05m;渠道每隔50—100m設一道伸縮縫,採用聚氯乙烯膠泥填塞。U型槽勾縫一般分兩邊進行,縫寬控制在
15—25m。渠道砼襯基礎採用園土翻夯處理,翻夯深度0.6mm,幹容重要求達到1.6t/m3。
2爲了保證質量完成工程建設,乙方在施工中水泥必須用祁連山水泥廠或交通水泥廠的合格水泥,沙子、石子必須用莊浪河洗砂。相關材料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並按照設計標準安裝。
3、甲方及縣有關部門驗收時,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重新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爲止。
4、按期不完工者,拖延每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5‰作爲違約金處罰,若遇雨天工期順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後,甲方適當付給乙方一定金額的'材料款,待工程完工由縣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總造價的90%,剩餘資金一年後如工程質量不出問題,付清剩餘部分。
四、甲方責任
工程完工後,負責資金及時到位,有權派專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五、乙方責任
1、及時開工,保證工期,負責工程質量,如無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
部負責。
2、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
3、負責保修一年。
4、承擔施工期間的水、電等一切費用。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乙方負責人(簽字)
鑑證方(蓋章) 鑑證方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