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勞動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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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資勞動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資勞動合同範本

工資勞動合同1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六、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

試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且因爲本合同合同期限爲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爲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的規定),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具體見第五條)。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過8小時,如超出8小時需加班部分根據加班時間予以補休。每週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實行單雙休。月休假保證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體安排爲:

夏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5天/年;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爲上限)、婚假(15天)、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假期時長均遵照《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

3、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4、如果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5、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及乙方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2、工資構成方式爲:基本工資+項目提成工資+年終獎。基本工資分爲實習工資,適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三種。

試用期基本工資爲元/月;正式聘用的

基本工資爲元/月。個人當年所得基本工資+提成不足元時發放保底工資,保底工資元/年。

乙方項目提成工資計算方式:單個項目提成X完成項目數量。單個項目提成比例爲該項目簽訂資金總額的3%-6%。個人所得提成根據實際工作量、工作完成質量等因素在項目組內分配。每個項目完成後,需結算該項目個人所得提成額,由公司存檔並通報個人。

3、甲方每月25日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當年的保底工資及提成在農曆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離職,需提前結束合同,乙方當年個人應得保底工資扣除20%,餘下金額離職當月一次性發放。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按時以當地最低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3、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工資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甲方規定執行。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3、由於通貨膨脹、物價指數上漲,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變更,甲乙雙方每年就工資部分進行協商一次。雙方達成一致時,變更本合同;如最終無法達成一致,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第八條第3款所述情況;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實習期或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認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認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爲月工資額。如乙方未交接離職或曠工超過15天,視爲違約,違約金爲月工資額的二倍,並且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第十三條商業祕密

1、乙方爲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須在半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時的保密資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後,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爲自己的畢業設計或答辯,如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沒有時間完成畢業設計的,可與甲方協商,由甲方確定乙方的畢業設計及答辯範圍。 第十四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3、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日期:

工資勞動合同2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爲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和職工同意,並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並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爲每人每月不低於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爲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於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並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 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應於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後生效,並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採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日期:

工資勞動合同3

甲方(資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方):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錄用乙方爲公司試用職員工。根據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地方法規、條例,甲、乙雙方爲保護各自的合法利益,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如下試用期勞務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崗位:

1、本試用期合同期限爲,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2、乙方於本合同簽署時於甲方任

二、工作時間:

1、每週五天每日八小時工作制。於八小時外,根據《勞動法》在法規准許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加班;

2、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指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結合甲方的實際狀況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並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應得的節假日薪金;

3、甲方按照國家勞動政策法規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4、若乙方採用計件工作制,則根據工作需要雙方採用協調一致的合理工作時間。

三、乙方職責及義務:

1、履行甲方《崗位說明書》等相關文件或條例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及義務;

2、接受甲方的定期及不定期的考覈、評估及職位調整等;

四、薪資:

1、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的薪資結構及薪資管理方法、條例領取薪資;公司薪資制分:計件薪資制和月薪薪資制兩類,其中月薪薪資結構由底薪、績效獎金、職務津貼或提成組成。

2、每月15號前支付乙方前一個月之全部薪資,若甲方未能按規定日期支付薪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國家有關法規支付滯納金;

3、若管理需要對乙方實行計件薪資制時,則實施計件薪資管理規定;

4、乙方採用月薪薪資(底薪含週六加班費) 計件薪資數額如下:(計件和月薪薪資均爲含稅)

5、乙方採用計件薪資制時乙方薪資結構見附表。

6、試用期內,甲方嚴格按《試用期員工考覈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周/月績效考覈,考覈結果與薪資掛鉤,若通過考覈證實乙方的工作能力、個人表現、工作績效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辭退或延期轉正之決定;

7、甲方負責對上述薪資結構及薪資數額的解釋。

五、工作安全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工具設備及其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必須按甲方提出的科學方法進行作業;

六、工作紀律

1、於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類管理規定和制度,如:《員工手冊》、《保密協議書》等;

2、若違反甲方的規定或制度,甲方有權口頭或書面警告直至依法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七、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非因對方過錯或違約而提出解除本合同,均須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第一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律不予計算薪資;一週後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且在工資結算時,不給予試用時段之績效獎金,另需承擔甲方所給予的培訓費用(額度爲職務津貼的50%)。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且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時,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其它

1、甲、乙任何一方賦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可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時可遞交勞務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期滿自行終止;

4、本合同塗改、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資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爲期 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因甲方拖欠乙方工資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勞動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

第二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工資、經濟補償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共計____元人民幣。乙方自願放棄除本協議之外的其他訴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

第四條 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