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粱購銷合同範本(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粱購銷合同1
甲方: 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酒業有限公司與 本着誠實守信、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收購乙方“紅纓子有機高粱”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犯協議約定的屬違約行爲,應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一、甲方應盡職責和義務
1、甲方收購質量標準:以貴州茅臺酒廠高粱基地收購的質量爲標準----(1)脫粒、無雜物、無碎瓣;(2)顏色爲褐黃色,無黑色、無黴變;(3)籽粒水份≤13%,(4)無混合高粱。如不符合上述標準,甲方一律拒收。所以請乙方自行檢驗是否符合標準,避免給雙方造成損失。
2、收購價格:(1)甲方收購成品高粱的價格爲 3.3 元/斤,此價格爲含稅價;(2)收購高粱總量爲 3000000斤,(3)總金額爲: 9900000.00元 (4)甲方收購成品高粱採取定點現金或轉賬收購,貨款兩清。
二、乙方應盡職責及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把好質量關,根據甲方提出的收購標準來提供高粱給甲方。
2、乙方中途不得擅自轉賣高粱給其他廠商。
3、乙方應將高粱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所承擔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4、爲保證甲方不再向其它單位和個人購買高粱,乙方保證交3000000斤優質高粱給甲方,乙方抵押10萬元現金給甲方,作爲誠信金,以示誠意。
三、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情況,在提供相關證據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四、 違約責任
1、甲方如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收購乙方的高粱,則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乙方如不按合同收購標準提供高粱給甲方,則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3、在雙方均無過錯的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部門或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二份、乙執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後生效。
3、合同簽訂後,發貨時間由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發貨,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將高粱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
甲方:乙方:
籤 字: 籤 字:
蓋 章: 蓋 章:
電 話: 電 話:
高粱購銷合同2
收購方:(甲方) 合同編號:
種植方:(乙方)
甲方爲保證年糕品質,提升慈城年糕品牌知名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願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共同組建年糕專用稻米生產基地,並就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將其承包土地中的______畝流轉給甲方用於種植年糕專用稻米,合同期限五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需擴大種植面積另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乙方負責田間管理,確保稻穀符合雙方合同約定質量要求,甲方負責稻米品種確定,稻穀質量的驗收。
第三條 年收購數量:______噸稻穀。具體數量不得超過10%,遇實際減產時,以實際收成爲準。
第四條 土地租賃費、種植費、種子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種植過程中所造成的問題與甲方無涉。
第五條 稻穀收購價格:當年寧波市出臺的晚稻收購價上浮2%。
第六條 質量要求:
1、水份≤15%
2、出糙率≥79%
3、黃斑率≤1.5%
第七條 暫定稻米品種:寧03-88。如需更換,由甲方再另行確定。
第八條 稻穀外觀要求:無黃斑、黑點,雜質含量少於1.5%。
第九條 交貨時間:乙方於收割前____天通知甲方,收割並曬乾後運至甲方指定大米加工廠,待驗收合格後稱重入庫。
第十條 運輸費用及裝卸:甲方承擔_______斤運輸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檢驗方法 水份:快速水份測試儀檢測:最高水份不得超過18%。
第十二條 甲方可拒絕收購乙方因倒伏或發熱而影響質量的稻穀。
第十三條 在稻穀收購期內,因自然天氣等因素,影響稻穀收購、曬、晾時,甲、乙雙方可相互協調,進行收購。
第十四條 貨款結算方法:甲方在收進乙方貨物經檢驗合格後當日用現金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稻種不可含轉基因;
2、專用稻米不得含其它品種;
3、乙方所產專用稻米必須符合國家無公害大米標準;
4、乙方嚴禁種植合同規定外的所有稻米;
5、水份與價格關係:水份每上升0.1%,收購價格下浮0.15%;
計算方法:{(實測水份-標準水份)÷0.1%×0.15%}×收購價
6、出糙率與價格關係(見下表)
出糙率(%)
價 格
≥79
收購價格不下浮
77-78.9
按收購價格下浮3.37%
75-76.9
按收購價格下浮5.56%
≤75
不予收購
7、農藥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條件:合同期滿或任何一方違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時間、數量、質量提供專用稻米,按總收購價3%賠償甲方。
2、除雙方約定條件外,乙方產品質量出現其它異常表現,甲方可拒絕收購,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履行付款條款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購,按餘額的3%賠償乙方違約金。
第十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提供種植、收購條件可免責,但需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提供相應證明。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先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訴至原告方法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等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慈城鎮農辦一份,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高粱購銷合同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穀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品種、數量、等級
品種:
數量:
等級:
生產年份:
縫口標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
包裝要求:
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價款
單價:元/公斤
總價款:元
第五條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
2.方式
按照下列第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交貨。
(3)其他: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元/噸,由方承擔。
第六條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並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爲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穀交付後內結清。
3.其他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穀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穀價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穀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住所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高粱購銷合同4
購方:(簡稱甲方)
銷方:(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向乙方購進早秈稻穀公斤,爲明確雙方責任,簽訂有關條款如下:
一、購銷品種:早秈稻穀。
二、數量及生產時間:公斤,20xx年生產。
三、質量標準:國標三等。其中:水份不超過13.5%,雜質不超過1%,色澤氣味正常,不得滲雜舊糧。
四、價格及付款方式:每公斤元,共計仟佰拾萬元整。貨款每2天結算一次,甲方按當期貨款的95%轉賬支付給乙方。餘下貨款每滿500噸清算一次。
五、包裝及卸車費:散裝。甲方負責卸車、過磅及倉內糧面平整,費用由甲方自理。
六、交貨地點及時間:防城港糧食儲備庫。乙方必須於20xx年10月10日前將所售稻穀運送到交貨點。
七、其它:
(一)如果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稻穀,甲方有權拒絕收購,或者雙方協商另作處理(如除雜、翻曬、扣除水份等)。
(二)乙方必須在期限內將稻穀如數供應給甲方,乙方逾期交貨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按供貸不足部分每噸向乙方收取20元違約金(從餘下5%的貨款收取)。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不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戶名:戶名:仇詩繼
開戶行:開戶行:農村信用社
賬號:賬號:
簽訂日期:20xx年8月21日
高粱購銷合同5
合同編號:
種植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種植產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產地、品種、規格、數量和價格:
產品名稱:水稻
產地:東北、黑龍江、吉林
品種:由甲方指定
第七條 交(提)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甲方在當地無償提供收購_______的倉庫及壇場,由甲方確定鐵路直達、鐵水聯運、公路直達,地點設在汽車直達的道路邊,在收購期間,甲方應送到並派指定人員協助乙方收購,其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無償幫助裝車。
第八條 檢驗方法: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邊驗,甲乙雙方驗質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收購的_______經乙方驗收過磅後當場付清現金。(有待商議更改)
第十條 提供票據:提供國家規定的運費補貼相關手續。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爲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在 2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將產品或乙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賣或變賣的,按照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 10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提供的種苗,技術指導培訓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差誤等問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收購提供技術培訓存在差誤,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
第十二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覈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條件:根據《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對於產品質量的要求、種植基本要求及乙方技術指導與培訓等內容,雙方也可另附附件詳細約定,並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