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5篇

學識都 人氣:5.96K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車輛借款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5篇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

出借人(簡稱甲方):

借款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

電話號碼:

乙方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經自願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

二、雙方約定的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個(年/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應當按時還款,逾期還款的,乙方按欠款金額每日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還款:還款形式爲分期還款形式,還款時應當先支付全部本金所產生的全部利息,借款期限 (年/月),每年償還本金的 %。不能按每(年/月)約定的期限和約定的金額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按(年/月)還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期限屆滿不能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的,按剩餘本金及利息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及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所產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因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以下簡稱乙方)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以自有車輛(廠牌型號):______,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 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爲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條 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_%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______個月綜合費率共計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______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 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 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 甲方承諾聲明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爲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爲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爲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3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

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乙 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車輛(廠牌型號):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日。

第三條: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個月綜合費率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5

出質人(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個月,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利率

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服務費用按月計算。在本合同簽訂後納利息和服務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借款

借款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還款

借款到期後甲方應一次性清償所借款項。

還款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承諾如下條款:

第五條質物

1、甲方自願爲本合同的債務向乙方提供自由車輛作爲質押擔保,車輛情況如下:

(1)車輛廠牌型號:

(2)車輛車牌號:

(3)發動機號:

(4)車架號碼:

(5)封存車輛實際行駛里程公里。詳細情況參考本合同所附的《質物清單》。

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乙方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駛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3、質權的權利及物質所生的孳息,以及因物質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代替物。

4、質物的價值發生了不利於乙方的變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質物價值,甲方應在要求時間內補足。

5、乙方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毀損的,乙方應按照評估價值進行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相關證據滅失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補辦手續所產生的費用。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或相關證據滅失或毀損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6、乙方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罰質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2)存入乙方指定賬戶,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3)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4)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擔保時,甲方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六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罰息、違約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甲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七條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質物及相關物品(詳見《質物清單》)交付乙方,乙方驗收無誤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押憑據。

第八條質物的行駛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行駛質權:

(1)借款到期甲方未予清償的;

(2)發生第四條第四款的情形時,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補足質物的價值的;

(3)甲方和乙方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前償還到期債務的;

(4)乙方依法可以行駛質權的其他情形。

2、乙方在行駛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處置方式,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乙方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後仍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處分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或丙方繼續追償;其他條款

第九條擔保約定

1、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罰息、違約金、補償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和甲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2、甲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時,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丙方在借到乙方通知的個工作日內墊付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

3、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代償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乙方保證自己所借出款項的來源符合法律規定。

2、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之後,乙方與保人的見證下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借款。

3、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丙方的相關資料證件真實、合法。

4、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於本人合法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或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因非法所有或其他糾紛而產生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由甲方或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爲善意即不承擔責任任何相關責任。

5、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不對質物進行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的行爲。

6、甲方保證所借款項用於正當合法的活動,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的檢查及監督。

7、甲方承擔本項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

8、丙方保證對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間爲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五年。

9、甲方與丙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交付出借款項的,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爲該合同已經支付的評估、公證等費用由乙方全額彌補。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甲方應支付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的,除應按約定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每日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甲方或丙方償還全部借款、利息、服務費用等相關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由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若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由本合同的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下的借據、《質物清單》、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執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聲明條款

甲方和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和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如發生任何糾紛,均以本合同書面文字爲準,所有口頭協議無效。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年月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6

甲方(借款人、質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貸款人、質押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質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臺

車架號碼分別是:發動機號碼分別是: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輛照號碼分別是:,實際行駛里程公里,外觀內置情況: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質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萬元整。

三、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借款費用:月利率:%。月綜合費率:%。合計:%。

五、本合同約定:

甲方按月交納和綜合費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六、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質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七、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

八、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票證資料。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4、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人放款之日起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債務爲止。

7、超期付息費還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5‰增收違約金。

8、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駛質押權處理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的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不接受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變更。

十一、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捺印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7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爲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爲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爲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爲,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爲。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爲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8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大寫______。

2. 借款期限:自___ 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 年___ 月___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_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 2.車架號____: 3. 發動機號: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借款人) (蓋章)

乙方:__________(出借人) (蓋章)

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0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爲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爲: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籤立時間: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車輛(廠牌型號): 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月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 個月綜合費率共計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 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

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2

出賣人:

買受人:

1. 車輛

車輛金額:

2. 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3. 付款

方式:

付款時間:

4. 質量保證:

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佈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定執行。

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 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 說明書;

(5) 隨車工具及備胎;

5. 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車輛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如屬於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6. 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執行。

7.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8.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3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一輛 色, 車(以下簡稱該車),該車車主 ,該車牌號 ,該車發動機號 ,該車車架號碼 ,該車登記日期 。有償轉讓給乙方,依據有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該車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成交。

二、該車使用性質爲 ,甲方保證該車來源合法,該車的一切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與檔案相符,甲方隨車交付該車證件(產權證書、附加費(票)證,購置稅(費)證,行駛證正、副本,身份證複印件,路費收據,機動車輛登記證書),由乙方現場過目清點確認後交接。

三、甲方需對以上所有(票)證件費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全部責任,不存在隱瞞或虛假,如因隱瞞或虛假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額承擔。

四、甲方對該車不作任何質量保證,由乙方現場鑑定檢驗該車並認可購買,協議簽定成交後乙方不得對該車質量提出任何異議。

五、自本協議簽定成交之日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費用、交通違章罰款、行政規費、債務糾紛等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六、自本協議簽定成交之日後,該車的所有權及一切權益、風險等均歸乙方承擔,因該車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單獨承擔,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費用、交通違章罰款、行政規費、保險費、人身財產損害賠償等責任均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該車是否過戶不影響該車的物權轉移效力,自本協議簽定成交之日起,該車行駛證上的車主只是名義上的車主,與該車再沒有任何關係。

八、甲方應在協議簽定成交之日後,積極協助乙方辦理該車車輛過戶、轉籍手續,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已任何理由推託。最新二手車過戶合同範本最新二手車過戶合同範本。該車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乙方負擔;_______ ,甲方負擔;_______。

九、乙方購買該車後,如發現該車在交付給乙方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購車人民幣_______,¥________,並賠償乙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並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1、該車有盜搶嫌疑;

2、該車發動機號車架號與檔案不符;

3、該車車身顏色未經審批改造;

4、該車遺留交通違章肇事未結案;

5、該車有債權債務抵押借款扯皮糾紛;

6、該車分期付款購車未付清餘款或其他原因被車管部門或相關執法機關凍結;

7、該車非法組裝拼裝車輛;

8、該車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原車主過戶證件手續致使乙方不能過戶;

9、該車檔案審驗的簽字簽章,如有任何一種屬僞造致使乙方不能過戶或過戶後被發現追究的;

10、該車在轉賣給乙方後,無論是否辦理過戶轉籍,無論賣出時間長短,一旦被發現在本次轉賣有盜搶行爲的;

11、該車是非法轉賣他人車輛的。

十、本協議共一頁十條,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協議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4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並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爲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爲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爲【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於【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係: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爲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爲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於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並應指定甲方爲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後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並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並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爲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爲每月的【 】日, 還本日爲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爲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後一個付款月爲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爲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爲應還款當月的最後一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爲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採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後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爲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並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爲視爲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並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甲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第三方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第三方停止其行爲,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繫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爲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爲;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屬於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爲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爲本次合作的聯繫人,聯繫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爲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繫人有權代爲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繫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爲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繫人信息:

姓 名: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人信息:

姓 名: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繫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爲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爲送達之日;

2、如爲傳真,發送之日即爲送達之日;

3、如爲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爲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爲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爲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於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爲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繫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爲有效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爲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車輛借款合同範本15

合同編號:

當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類型與證件號: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公司(貸款人):青海巨鑫典當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西寧市崑崙路30號 電話:0971-6367993

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車輛作爲當物質押給乙方借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一、當物

1.1甲方自願以 (型號、數量、單位)機動車(行駛證號碼 發動機號碼 )作爲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典當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爲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質押合同。

1.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車輛估價爲¥ 元(大寫: 元)。

二、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2.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車輛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4 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1)用以扣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典當當金、利息、綜合費用和爲甲方墊付款及逾期罰息、違約金。

(2)用以償付因處分該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法院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辦公費、差旅費等)。

(3)用以扣繳該車輛所欠的一切稅款和貸款等雜費。

(4)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付甲方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如處分該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甲方所欠乙方款項的,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欠款。

三、當金及用途、期限

3.1 該車輛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爲¥ 元(大寫: 元)。

3.2 甲方借款用途爲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並隨時接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借款款項由青海巨鑫典當公司委託麻昌俊支付給借款人(甲方)。

3.3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息、費率

4.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爲 4.55 %、月利率爲 0.45 %,合計爲5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爲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 個月的綜合費合計¥: 元,大寫合計: 元。

4.3典當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當日12:00前,24小時制)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期限爲每屆滿30日的當日(當日12:00前,24小時制),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4.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於剩餘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4.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4.3、4.4款。

4.6 乙方按照第九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4.7 乙方依照第九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在不違反4.6款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綜合費以及第八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第十一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爲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於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4.8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爲收取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爲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均視爲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爲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4.9 雙方一致確認:當物發生滅失、損毀,不論是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項下的利息、綜合費及違約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債權不與甲方的任何債權予以抵銷。

五、續當

5.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甲方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5.2 甲方在超過7.1款規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請續當的,經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當。

5.3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四條。

六、贖當

6.1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發生贖當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自動轉爲後期發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實現債權費用等費用。

6.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扣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餘綜合費。

6.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應結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第八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七、絕當

7.1 雙方一致確認: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戶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爲絕當。如甲方不按約定還款,不和乙方聯繫,避而不見,經乙方向本合同所列甲方預留的電話號碼短信通知後第二天早晨9點開始,乙方有權單方對所押車輛自行處置,並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法律、經濟責任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7.2 當物絕當後或乙方依照第九條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乙方對當物及質(抵)押物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委託拍賣、變賣或折價,甲方須無條件配合),損溢自負。

7.3 甲方期滿未歸還典當借款或絕當後,甲方同意將個人(公司)全部資產和收入作爲未歸還當金、綜合費用、利息以及違約金等的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執行甲方的其他財產,而不受當物存在的限制。

八、逾期違約金

8.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3 ‰(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8.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5‰(千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8.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九、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佈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處置當物;

9.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9.2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9.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的除外),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再抵/質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當物;

9.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9.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9.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9.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爲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9.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9.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9.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後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9.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9.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9.13 違反《車輛典當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9.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0.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當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權的經營管理者,並保證在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的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

10.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當物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抵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當物的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不再在當物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0.3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抵押權的障礙與限制;

10.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抵/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抵/質押登記的所有法定程序;

10.5本合同項下的當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當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0.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再抵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當物;

10.7沒有針對抵押物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0.8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0.9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0.10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抵押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0.11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1.1.1 按當金本金的10%(百分之十)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1.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1.1.3 有權宣佈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1.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八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1.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0.1‰(萬分之一)違約金。

第十二條 保證人責任

12.1 本合同若設有保證人,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2.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2.3 如存在兩個及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2.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或發生當物滅失、損毀(不論滅失、損毀是由誰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2.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爲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2.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

12.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12.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3.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3.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13.4當票遺失的,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手續。未辦理掛失手續或者掛失前被他人贖當,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通知與通訊

14.1 甲方指定 爲履行本合同的聯繫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爲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14.2 乙方指定 爲本合同的聯繫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

14.3甲方聯繫方式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

甲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短信等視爲送達。

第十五條 附 則

15.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叄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簽字或蓋章)保證人二:(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