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銀行借款合同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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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業銀行借款合同書

企業銀行借款合同書三篇

合同編號:___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_ ___

借款方爲進行__項目施工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佰__拾__萬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爲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時一次性收取。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年__個月,自_ 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保證條款與違約責任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歸還借款,貸款方有權在借款方在公司內部銀行中賬戶劃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衝抵,並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規定減收利息。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項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情節嚴重的,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五條 其它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篇二:企業銀行借款合同書

借款人:&&&&&&&有限公司(註冊號:37465444133574)(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證714231946556+182815) 貸款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期限:

從2012 年月 日至20 13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爲 1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爲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爲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託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於變更後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佈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60%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簽訂地爲朝陽區,發生爭議由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篇三:企業銀行借款合同書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託貸款人):

委託方:

鑑於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已於 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爲的《委託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託合同”),乙方須按委託合同約定,向甲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

現甲、乙雙方以委託合同爲基礎,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委託貸款事項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第一章 貸款事項

第1條 根據委託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有關事項確定如下:

1.1 貸款幣種爲: ;

1.2 貸款總金額爲(大寫):

(小寫): ;

1.3 貸款用途爲: ;

1.4 貸款期限爲: ,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實際的貸款分期到位,發放日與上述約定不同的,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

1.5 貸款年利率爲:。

1.6 一次性操作費用爲: 。

第2條 甲方的提款計劃: 。

第3條 甲方的`還款來源: 。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使用委託人委託乙方發放的此筆委託貸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筆委託貸款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與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3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4.4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5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4.7 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於變更後5日內通知乙方。

第5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5.2 在委託人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賬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劃付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

5.3 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

5.4 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給委託方,如甲方的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XX)銀行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償;

5.5 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佈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7 如擔保人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三章 委託貸款的償還及利息計付方式

第6條 委託貸款的償還方式爲:

1.上付息,甲方在貸款到賬10內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費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爲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銀行可代爲理財,收益歸甲方);

3.甲方從第三年開始歸還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償還本金,如果委託方同意展期五年,可從第六年開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歸還本金, 甲方提前(XX)月將本金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爲支付(收益同上)。

第7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託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委託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章 擔保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爲以下第 項:

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1. 編號爲 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2. 編號爲 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3. 編號爲 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9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發放的貸款。

第11條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向甲方催收,並可對逾期支付的款項,根據逾期天數按照委託方要求代扣罰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歸還本金,乙方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委託拍賣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無力按照授權委託承擔拍賣,在期限內告知委託方,由委託方委託擔保公司或專業公司負責抵押物的拍賣,拍賣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負責代付及追繳。

第12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擔保人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13條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將貸款放出,則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由於甲方或委託人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額發放貸款的情況除外。

第14條 如甲方要求提前還款,則甲方事先經委託人同意,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甲方經委託人同意提前還款的,是否需要向委託人支付違約金,由其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16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約定由擔保人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則在其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抵押權/質權設立)之前,乙方並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17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在必要時取得委託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18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託人委託乙方之權限,則應就修改內容同時徵得委託人的同意,並由甲方、乙方、委託人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七章 附件

第19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23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採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4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委託方:

年 月 日